听新闻
放大镜
海州区检察院关于吴淑花放火案量刑建议书
2020-06-23 15:57: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量刑建议书

  海检诉量建〔2020〕88号

  被告人吴淑花涉嫌放火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吴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其具有以下量刑情节:

  1.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2.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坦白;认罪认罚;

  3.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4.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5.其他

  故建议判处被告人吴淑花有期徒刑三年,可以适用缓刑。

  此致

  海州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王婉秋

  2020年3月30日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