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量刑建议书
海检诉量建〔2019〕778号
被告人
吴迪国
涉嫌
强奸罪
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
吴迪国
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
强奸罪
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其具有以下量刑情节:
1.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未遂、坦白
2.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强奸老年妇女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二百三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议判处被告人
吴迪
国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
此致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
田玉琼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