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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炒指数”之名“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呈现四个特点亟待多方协作精准打击
2021-01-21 09:00: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近日,海州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50人利用“炒指数”名义实施跨国电信诈骗犯罪案,涉案金额2164万余元,该案系700余名犯罪嫌疑人在蒙古国针对中国公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中的部分人员。分析办理的案件,发现该类案件呈现出被害群体趋同、团伙分工明确、内外联动犯罪、办案难度大四个特点,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寻求多方协作,破解打击难题。

  一、宣扬投资噱头,股民、投资人成“待宰肥羊”。近年来,股市动荡导致很多股民望而却步,不法分子在股民、投资人身上动脑筋,利用该类群体热衷于炒快钱的心理,宣扬通过做指数对冲套利翻倍,通过互联网、电台、手机短信发布“股神免费送牛股”、“金牌分析师带单”信息,吸引受害人在虚假的MT4炒指数平台上交易,并安排“专家”授课、带单,不法分子操作平台交易,大肆敛财。由于平台展示数据与境外真实交易市场指数基本保持一致,甚至很多人资金被洗空后,都坚持认为只是投资失败带来的正常亏损。如海州区检察院办理的2起同类型案件中,113名被害人均为具有多年投资经验和一定经济实力的股民,其中该案被骗资金最大的被害人系本地知名房地产开发商,1997年开始炒股,具有20多年丰富的投资经验,在该起诈骗案中被骗1441万余元。

  二、团伙分工明确,多重欺骗“引君入瓮”。 “炒指数”类型电信诈骗的基本模式主要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搭建虚假的MT4平台——接入第三方支付通道——包装身份添加客户微信——讨论股票——引入直播间、MT4炒指数平台——分战队比收益——幕后操控K线——客户亏损——卷款消失。不法分子均统一包装成离异单身女性添加被害人微信,谎称是炒股老师的助理,通过培养感情、维系关系、讨论股票、免费推送牛股流程,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引入直播间听老师讲授炒股经验。老师在直播间切入指数,带领各战队客户比炒指数收益,老师、业务员则相互配合诱导被害人反向购买、逆势加仓,并通过技术手段操控平台K线,以大盘动荡、股价下跌为由将客户账号内的资金洗空,造成投资失败的假象,从而达到诈骗目的。如海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电信诈骗案中,25名业务员统一将微信号包装成 “小玲”引诱被害人上钩,获取信任后邀请其加入诈骗集团高薪聘请的讲师团队直播间听课,再由4名讲师进一步欺骗被害人在虚假的炒指数平台入金。

  三、国内外联动作案,流动、分散难以实现精准打击。跨国电信诈骗窝点的设立主要以东南亚国家为主,出入境监管不严、地势偏僻、资金和人员转移方便是诈骗分子远赴境外选择窝点的主要标准。诈骗团伙除了在境外设立窝点,还在国内设有犯罪据点供话务员团队、技术团队、讲师团队、取款团队使用。各团队分工协作,将国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股民信息推送给境外团队具体实施话术诈骗,诈骗成功后交由国内团队取款。如海州区检察院办理的2起电信诈骗案中,诈骗地点集中在缅甸、柬埔寨、蒙古国等地以及国内常州、杭州、台州等地,打着股票配资公司的幌子,招募话务员,聚集诈骗分子进行电信诈骗。

  四、跨国抓捕难、线索凌乱,案件办理困难重重。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伴随着周边及上下游犯罪,其中既包括组织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上游犯罪,又包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下游犯罪,加之犯罪分子人数众多,跨国抓捕手续繁琐,成功抓捕较为困难。犯罪分子作案上下层级之间往往都是单线联系,且作案时都是采用开户不记名的网络电话或手机,成员之间不熟悉而且分工细致明确,从购买手机卡、拨打诈骗电话,到开虚假银行账户、转移资金均有专人负责,抓住的多为诈骗集团底层人员,留下的破案线索无法形成体系,给办案带来诸多困难。如海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电信诈骗案中,53名犯罪分子涉及6项罪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超过5亿条,使用的微信、QQ等聊天账号超过1000个,为转移、隐匿违法所得而控制、使用的银行卡达100余张。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加强防范电信诈骗法治宣传,增强公民防骗意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展示电信诈骗犯罪的惯用伎俩,帮助人民群众了解电信诈骗犯罪的作案手段和特点,提高防范意识。二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企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企业的电子商务数据,建立健全电子交易行为规范。要进一步规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隐私立法,堵塞安全漏洞,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诈骗。三是多部门合力打击,加强网络监督。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协同互联网监督部门,对网络上的诈骗平台进行清理,加强与银行、电信运营商的深度协作,从电信诈骗预防的多个环节加强监督,压缩犯罪分子的诈骗犯罪空间。工信部门严格规范各电话线路的运营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运营商。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