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海州区检察院共办理11起涉及消防隐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暴露出居民小区和公共营业性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备配建缺失、消防安全制度缺失和应急疏散预案空白等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居民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和封闭。在海州区检察院办理的11起公益诉讼案件中,10件存在此类问题的,比例高达91%。小区的楼道间变成了杂物间,原本面积就不大的楼道成了电动车、鞋架、花盆等杂物的“天下”。为了方便充电,一些住户将电线私拉乱接,不但占用了消防通道,更增加了引发火灾的风险。海州区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海州区中茵名都小区一栋居民楼上连续四个楼层的楼梯间发现花盆、水桶、自行车等杂物,个别的楼梯间一半的空间被占用。另外一栋楼的防火门被打开,门后放了个煤炉,还有木板等易燃物靠在墙上。除了杂物和电动车,不少机动车也打起了消防通道的“主意”,私家车在小区内乱停乱放,正常通行的道路被堵塞,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不能进入事发地点,后果不堪设想。
二是消防设施和器材老损、缺失。海州区院在办案中发现,在人口密集的住宅项目和公共场所不同程度存在消防设施问题。例如,消防栓内灭火器、消防水带等缺失且无法正常供水、未设置消防水箱、消防控制柜未维保、应急疏散标志损坏等情形。在海州区院办理的督促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职的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中,经海州区院干警实地调查,位于海州区海宁中路的祥瑞家园小区,系高层居民楼房建筑,居住人数较多,该小区建筑物楼道内除了堆放杂物较多之外,处于各楼层的消防栓内均没有通水,消防设备形同虚设。
三是公共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到位。商场、电影院和浴室等公共营业性场所应当严格按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的消防安全责任。而部分公共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安全出口未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的位置设计不符合标准、未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等。海州区院办理的督促连云港市消防支队海州区大队履职的行政公益诉讼案,海州区新坝镇鑫泉洗浴中心和桥南浴池未落实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营业场所内未见一处安全出口,没有张贴任何消防安全提示标语。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深入排查,突出重点。相关行政单位应积极落实职责,制定长效管理的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居民小区及公共营业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底册,明确问题隐患清单、责任人、整改时限。对问题比较严重的重点小区及公共场所,制定针对性的整改工作推进内容,由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指导、推进整改。消防安全工作涉及消防、公安、住建、街道办事处等多家单位,多部门可协同监管,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联合开展检查工作。二是分类推进,整体改造。定期组织对火灾报警、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等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对消防车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定期清理,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确需封闭人员和车辆出入口的,应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打开。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应急处置力量要配足人员和装备,储备足够的灭火药剂,开展针对性消防应急演练,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三是宣传教育、全民防火。“防范胜于救灾”,健全多方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群众公共消防设备维护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自觉维护公共消防设施的意识。在特定时间段,加强舆论引导,如疫情期间,利用医用酒精和84消毒液消毒用品进行消杀的同时要树立消防意识,将医用酒精单独存放,远离高温和明火。相关职能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可现场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如指导物业人员如何使用、维护消防设施,指导保安小规模火灾救援办法,提高物业安全防范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