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州区检察院通过办理的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以经商办企业为名注册空壳公司,倒卖公司对公账户、营业执照、印章、U盾等“行头”从中谋取利益,形成产业链,助长下游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营商环境,亟须精准施策,正本清源,强化惩治。
一、关联多种犯罪,社会危害严重。倒卖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U盾、银行卡、手机卡等“行头”,牵连或竞合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居民个人信息等罪名,并且会衍生其他犯罪,滋长下游客户端的网络赌博、洗钱、倒卖外汇、信用卡诈骗、偷逃税款等系列犯罪,如海州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案件涉及犯罪事实9笔,倒卖的证件关联50余家公司,获利金额近30万元。
二、作案手段智能多样,隐名化联络打击难。涉案人员之间勾连除部分“法人”之间为熟人介绍外,通常采取微信群、网络等途径进行联络,相互之间多数情况下不知道真实姓名,并且使用国外或海外“suqram”、“signal”、“telegram”、“蝙蝠”等即时聊天软件进行联络。双方款项往来基本上采取银行卡或微信转账,在邮寄公司“行头”时普遍通过中转站进行转邮,并使用化名进行投递或接收。如翁某某多次使用化名“林先生”交投邮件,且通过其妻子白某某在陕西西安中转至云南、广东等地。这些智能化手段带有极大的隐蔽性,有利于他们逃避稽查和打击。
三、犯罪流程呈模式化、套路化,产、供、销一条龙。首先,利用网络或个人从事贷款经纪业务的职务之便物色“公司准法人”,并让其提供身份证和照片;接着,上游行为人代下游行为人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APP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并在会计事务所、代办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帮助下申领公司营业执照。最后,刻办公司法人章、公章、财务章,到银行申请开办对公账户、U盾、银行卡等,并在查验一应俱全后逐级交付“货物”,领取“报酬”,并且交付过程和兑现报酬的数额和方式亦有“市价”,相互之间不用反复磋商。这些犯罪团伙成员各有分工,有的负责物色客户,有的负责领着客户代办业务,按劳取酬。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形成多头合力,加大惩治力度。司法机关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协调和配合,从快从严打击该类违法犯罪,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科以刑罚,坚决防止以罚代刑发生。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提高法律意识。通过以案释法、新闻发布会、专题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和社区一线宣讲等形式,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从严审查把关。市场监管、金融、快递,以及服务中介公司等相关领域和行业进行内部倒查和整改,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业务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窗口一线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严格遵守作业流程。四是强化网络监管,净化网络环境。文化、网监、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意识,负起责任,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对各类官网、APP、微信、QQ等网络平台加强养护和监管,一旦发现“对公”、“黑户”等敏感字眼或其他负面网络舆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避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