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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在性保健品领域多发威胁服用者健康安全需引起重视
2019-01-10 09:58:00  来源:连云港海州区检察院

  近年来,一些不法商贩利用群众对性药品和保健品的概念不了解,在成人用品店销售未取得国家相关批准文号、含有不符合标准的药物成分的性保健品,该类产品随意服用可能给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海州区检察院今年办理的32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销售添加违禁药物成分的性保健品的案件数量为20件,占比达62.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在性保健品领域多发需引起重视。

  一、借用正规资质,“挂羊头卖狗肉”屡禁不止。被查处的该类成人用品店多数为缺少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的小店面,在申请经营许可时登记为百货商店的经营资格,但实际却经营性保健品生意。店主常存有侥幸心理,明知有被查处甚至涉嫌犯罪的风险,仍然“掩人耳目”的继续经营。如我院办理的杨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中,杨某某已经因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性保健品被追究责任,仍然在取保候审期间将未被搜查到的性保健品背地里销售。

  二、“家族式”经营模式,共同犯罪多。该类案件中经营者、销售者多为近亲属或者熟人,普遍存在共同故意犯罪,有的是共同销售,有的是进货销售一条链。如本院办理的一起销售性保健品案件中,妻子陈某某因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查获后,其丈夫仍在违法经营成人用品店。吴某、穆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儿子吴某某负责进货,母亲穆某某负责销售性保健品,结果双双被判刑。

  三、进货和销售渠道隐蔽,反侦查能力强。该类“三无”性保健品大多都是从上门推销的人处批发,买卖双方互不相识,进货渠道无法追踪。进行售卖的保健品上普遍印有“中草药配方”、“不添加西药成分”等虚假宣传,销售点集中在客运站、娱乐会所、外来务工人员租房地等人员活动密集、需求量高的地点。很多销售者将外包装拆开零散售卖,或者将性保健品藏起来,待交易时拿出销售。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加强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的“两法衔接”工作,通过执法案件监督管理平台筛查案件线索,推动食药处罚结果网上监督,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及时移交侦查机关。鼓励群众积极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举报销售违规性保健品犯罪。二是加强监督,提高犯罪成本。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市场、卫生部门定期对成人用品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监管查办,建立覆盖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的严格监管制度。建议法院对屡教屡犯的经营者禁止其从事相关行业,提高保健品行业的违法成本。三是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长期有效的延续性政策,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合力打击生产、销售违规添加禁用药物成分的性保健品市场。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平台,结合重大典型案件和“315”等重要时间节点,在车站、宾馆等地广泛宣传服用有害性保健品的危害,呼吁广大消费者认清性保健品宣传陷阱,切莫讳疾忌医,影响自身健康。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