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州区检察院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出庭支持起诉并依法获判。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9年,张某(13岁)父母情感关系破裂并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张某跟随父亲张大能生活,母亲徐某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但2009年至今,徐培从未支付任何抚养费用。
海州区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根据与区法院、区法司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起诉:一是实地走访,了解被告人实际情况,为支持起诉提供证据支撑。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对原告方进行救助。三是向法院提出具体意见,为法院判决提供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徐某支付抚养费用25200元,同时令其每月支付抚养费用800元,直至张某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