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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3个月,41份合同,49万,“主动亏损”的房屋中介老板携款跑路了……
2019-04-15 15:11:00  来源:连云港海州检察院

  明明市面上一个月租金1600元的房子,某房屋中介却能以一个月1400元的价格成交,短短三个月,连云港某租房公司以“主动亏本”方式签订了41份房屋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及押金49万余元……究竟是是老板财大气粗还是另有蹊跷?而业主们直到老板逃跑才看清这个骗局……

  李某曾是某连锁租房公司区域负责人,其在任职期间不仅没有盈利,还欠了30多万的外债,随着还债期限的临近,他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快速来钱的办法。2018年上半年,李某在连云港成立了连云港某租房经纪有限公司,雇佣了五个员工后便开始联系有房屋出租需求的业主,依靠着“高价托管”的方式,迅速与多名业主签约,将他们的房屋进行托管出租。同时,李某又以“低价出租”的方式,很快将房屋出手,因为价格低廉,他很快与租客签订了三个月、半年、一年不等的协议,收取不同数额的租金及押金,并用这部分钱,按月向出租房屋的业主支付房租。

  靠着季收月出“赚”差价的方式,仅2018年7、8、9短短三个月的时间,李某就签订了41份房屋托管与租赁合同,共收取租金及押金49万余元,其中仅12万元支付给被害人,其余37万元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他用。但这种“主动亏损”的漏洞终究无法填平,2018年10月,随着资金链的断裂,承受不住压力的李某把公司关闭跑回了泰州老家,并不再使用连云港的手机号,微信也不回复,玩起了“人间蒸发”,在连云港留下了一堆房东和租客无法理清的烂账。

  “我本来想着这个房子市面上租出去只有1600元一个月,这个李总告诉我他每个月可以给我1800,谁知道他给别人只要了1400……现在他跑了,租客坚持不搬走,可怎么办啊。” 将自己闲置的房子交由李某托管的被害人刘女士,如今也不知如何是好。联系不上李某的业主们,直到李某跑路才发现“高价托管”背后的秘密,赶忙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18年11月2日,虽然携款逃跑但始终不得安宁的李某终于承受不住内心的压力,主动到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投案自首。

  2018年2月2日,该案移交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该院审查认定,李某以连云港某租房经纪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房屋托管协议,虚构在托管期限内按月向被害人支付约定租金的事实,认定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已于近日提起公诉。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