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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检察院 “一三五”工作法高效办理危险驾驶案件
2020-06-29 10:42: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近年来,海州区检察院积极组建重大刑事案件办案组,细化工作举措,以“一三五”工作法推动危险驾驶案件高效办理。

  一、周一统一受案,预审查机制源头把关案件质量。案件统一由办案组专人负责预审,受案前将案件分类,对可能作不起诉处理的、判处实刑、判处缓刑的分别集中归类,便于后续的不起诉集中宣告、法院环节的集中收押以及统一开展社区调查工作,提升了案件后期审理的效率。同时,在预审查阶段,针对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案件,及时启动矛盾

  化解机制,组织双方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在受理后适用速裁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二、周三统一讯问,全面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和值班律师制度。案件批量受理之后,集中开展认罪认罚制度的告知以及值班律师的统一会见,节约司法成本,便于普法宣传。值班律师集中一个时间段对同一类案件的量刑建议进行见证,保障同案同刑,增强法律监督。在周三的集中告知和集中见证过程中,承办人将需要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制作成表,列明各个犯罪嫌疑人危险驾驶的酒精含量、前科劣迹、无证驾驶等违章情节和赔偿谅解等具体的量刑情节,通过横向和纵向的比较,让值班律师清楚的知道不同犯罪嫌疑人量刑的差别所在,便于开展释法说理。

  三、周五统一起诉,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提高量刑精准度。集中一批案件移送开庭,提高速裁程序的适用比例。通过集中开庭、集中判决,有助于需要判处实刑的犯罪嫌疑人统一收监执行,对需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统一安排庭审,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提高了庭审效率。同类型案件的集中起诉,确保在不同法官承办的情况下,力求实现同案同判。

  通过“一三五”工作法,海州区检察院90%以上的危险驾驶案件可以确保在五日内审结移送,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对于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案件,通过组织集中公开不起诉宣告,开展普法教育,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