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检察院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打造专业化队伍的要求,于大部制改革试点工作中,针对全市环资类案件指定管辖、集中办理,数量多、专业性强、证据标准高的特点,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资源检察部,以专业化的队伍、强有力的措施、多渠道的宣传,为生态环境和食药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打击先行,对犯罪行为严惩不贷。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环生态环境
犯罪,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切实保障司法起到应有效果。运用案件预审制度,发挥诉前过滤作用,提高起诉案件质量。自成立至今,已预审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9件108人,其中食药类案件22件37人,环境资源类案件20件56人,环境污染类案件7件15人,经预审,提出补证意见23条,因情节显著轻微或达不到追诉标准建议侦查机关撤回4件5人。提前介入重大、有影响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先后提前介入国家生态环境部专题督查的灌云县紫燕化学有限公司非法填埋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案和浙江万余吨固体危废电镀污泥非法倾倒在本市污染环境案,从主观故意、职责分工、司法鉴定、环境修复等方面列出详细的取证提纲,引导侦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目前,两起案件的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移送审查起诉。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针对以往办案实践中存在的追诉标准、罪名适用等认识分歧,经过充分讨论协商,明确食品中非法添加含铝泡打粉、使用非碘盐加工食品亚硝酸盐超标的追诉标准,厘清模糊认识,统一罪名适用,为准确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非碘盐危害民生健康案件提供了规范依据。
二、联动办案,助推民事公益诉讼。充分发挥食药环检察部工作专一、业务专业的优势,与民控部门紧密配合,成立由检察官指挥、技术人员参与、司法警察协助的公益诉讼联合办案组,构建公益诉讼的绿色办案通道,革除以往食药环案件刑事审查、公益诉讼程序衔接不畅、时间不同步、质效不明显的弊端。通过人员联合、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协同补证等方法,打造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快速办理机制,食药环部自收到刑事案件后第一时间将案件信息流转至民行部门,民行公益诉讼承办人立即同步阅卷审查,实现了刑事审查与公益诉讼线索审查无缝对接;对梳理出有提起公益诉讼价值的案件,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办案组人员分别从刑事和民事诉讼角度出发共同制定补证方案,做到补证工作同步进行,一步到位,杜绝以往为了同一个案件两个部门人员前脚走后脚来,各自为战的局面,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节约了司法资源。目前,已同步审查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资源类案件36件,梳理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8件,已提起包括全市第一例因非法狩猎而提起公益诉讼在内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有力推动了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良性发展。
三、全面预防,监督、普法彰显检察贡献度。大部制改革后立足办案履行监督职能,追捕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1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1件1人,书面纠正侦查机关侦查违法活动2次。会同区法制办、院民控检察部、派驻检察室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局、环保局、卫生监督所等9家执法单位及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两法衔接”工作进行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台帐、查看执法卷宗,形成专题报告向党委政府汇报。多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扩大监督举报线索渠道。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介宣传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在“世界环境日”,在灌云县图河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让群众知晓禁渔区、禁渔期、禁用工具方法的法律规定和野蛮捕鱼、破坏生态的危害及法律后果,被连云港电视台予以报道。在院微信公众号上开辟食药环信息公示专栏,设立典型案例、普法宣传、线索移送、违法举报四个板块,既有朴实的案例报道,又有专业的法律法规,还可以采用随手拍的方式实时监督举报破坏环境、危害食药安全的案件线索,现已推送典型案例11件,普法宣传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