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检察院分别与南京市建邺区院、苏州市姑苏区院结对共建
2018-01-24 09:28:00  来源:正义网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院《关于深化结对共建促进全省检察工作均衡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满足海州检察高点定位、高质发展的自我需要,1月18日至1月19日,海州区检察院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行,赴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考察学习,分别签订为期两年的结对共建工作协议。 

   

  建邺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刚,姑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翔,都对海州检察一行表示欢迎,先后与海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张签订共建协议,并展开座谈交流。 

   

  经过前期多次沟通对接,海州区检察院和建邺区检察院、姑苏区检察院就结对共建达成充分一致,在坚持互助、互帮、互学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际,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检察人才培养为根本,进行全方位结对共建,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建、合作共赢,切实提升领导班子决策能力、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提升综合保障水平,推动检察工作均衡化发展。 

  在共建中,海州检察聚焦短板,注重实效,力求精准化和贴近性。如建邺检察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金融类案件办理、精英人才培养等方面,姑苏检察的队伍融合、古城区保护、检察文化建设等方面,将成为海州检察的重点“取经”范畴。为了确保共建取得实效,三院都将共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共建项目,检察长为总牵头人,指定相应的分管领导、挂钩部门及具体联络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督促。 

  下一步,海州检察将逐项细化共建协议内容,强化重点项目突破,排定任务书和时间表,以实打实的举措和效果,充分发挥结对共建对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的强大助推力,为促进全省检察工作均衡发展贡献应有力量和自身经验。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