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交易打击力度的加大,野生动物交易运输环节日益呈现间接化、分散化的特点。2017年以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19件野生动物买卖相关案件,其中8件系通过快递运输,3件系通过长途汽车代运,其余主要通过私人车辆运输或定点交易。
一是传统货运“屡出新招”,搭建流动的“贩运通道”。野生动物贩子与常年跑货运的司机勾结,巧借运送蔬菜、瓜果等名目代为运输,将野生动物贩卖到全国各地。大巴车司机有的在普通货物中夹带“私货”,有的禁止旅客携带行李,将旅客作为野生动物的掩护,有的不走绿色通道,躲避查验,突破多种监管防线,成为运输网络中的重要一环。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秦某涛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卖方与长途客车司机勾结,将猕猴藏于后备箱运送至广州,在服务区和高速出口交货。
二是快递物流被非法借力,助长黑色产业链延伸。随着快递普及兴起,监管机制在大体量的待检目标面前出现落差,野生动物贩子事前将动物封箱包裹,快递员无法做到每一件快递都开箱检验,导致野生动物运输巧妙的“避人耳目”,极具隐蔽性。海州区检察院办理的野生动物运输案件中,涉及多家快递公司,其中不乏申通、德邦等知名快递、物流企业,借助点对点邮寄的形式成功躲避相关部门对野生动物运输的检查。如刘某、杨某波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商家通过申通快递的方式将玳瑁和玳瑁制品发货,被告人收到货后再打包装箱,通过德邦快递发给下家。
三是私家车、网约车鱼龙混杂,监管耗时耗力成本高。野生动物贩子利用私家车、网约车体量大、容易避开检查的特点,将小型、少量的野生动物藏于后备箱用于托运,检查人员无法做到打开每一私家车后备箱检查,进而溜出法网。通过一层层的转手倒卖,将野生动物运往各地的销售市场和餐馆。如海州区检察院办理的秦某珍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李某和李某军于夜晚租用面包车到山东临沂临沭县秦某珍处购买的老鹰。又如云南省宁洱县在一辆小轿车查获16只野生动物,包括3只赤麂和13只果子狸,均为国家保护动物。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加大网络平台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平台,通过关键字搜索、数据比对、交易信息查询、实地调查、约谈平台等多种手段,对网络平台销售进行严格监管,发现存在野生动物销售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督促相关的平台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依法严肃查处。二是规范快递行业收寄验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物流快递企业应该尽到收寄检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责任。邮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针对性开展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专项整治活动,敦促物流快递企业规范执行寄送要求,并定期开展邮政行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阻断寄售野生动物的运输路径。三是加大运输行业整治力度。针对不法分子通过大巴车等手段托运、代运野生动物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整治力度。客运部门要对司机、安检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在托运、代运货物时,对货物进行询问和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客运车辆代运野生动物的检查力度,在服务区、高速收费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对于可疑的箱子等物品进行重点检查。四是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检察机关应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快递员、司机等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并通过图片、文字介绍、小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范围和相关法律规范,增强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共同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