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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值班制度
2022-11-14 15:48: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第一条 本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计划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部门干警轮流承担。夜间值班由男性干警承担,法定节假日白天值班由女性干警承担。本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由办公室公布下一周值班计划。白天上午值班时间8:00-13:00,白天下午值班13:00-18:00,晚班值班18:00-次日8:00。

  第二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第三条 协助保安做好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并监督检查保安在岗工作情况。值班人员要亲自在值班表上签到,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与接岗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四条 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在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带班领导,报院办公室备案,2小时内纸质版报院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做好妥善处置,不得延误和疏漏。

  第五条 值班人员严禁酒后值班。值班期间,禁止闲聊、嬉闹、打扑克等做与值班无关的娱乐活动。接岗人员提前十分钟到岗,接岗人员没有到岗,上一岗人员不得离岗。

  第六条 各部门分管领导及负责人要督促所属干警认真履行好值班制度,院将不定期抽查值班情况,对值班脱岗、无故不到岗人员,违反值班制度的,将予以诫勉谈话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值班时,需自行协调好替班人员,向带班领导请假,并报批准同意。同时报院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值班室卫生由行装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打扫和消毒,每天及时更换干净的被褥、枕套、床单等用品。

  第八条 本制度从2022年6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