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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机制取得实效 这场会议给出答案
2021-01-27 12:13: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助推辖区大气、水环境治理,2020年8月海州区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作为联系检察长,对接全区河长、点位长,建立“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制度,并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协同推进河长制、点位长制工作意见》,工作做法及成效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和省生态环境厅王天琦厅长充分肯定。

  今年,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机制,海州区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工作会议,海州区政府副区长薛喜东,海州区检察院检察长唐张,海州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及区检察院、公安分局、住建局、各相关镇街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单位从辖区内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监管和执法方面的难点、希望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以及还需要增强哪些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作用等四个方面进行交流发言,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唐张检察长向各位参会人员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以及在“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工作中具体的职责范围,并就今后切实落实好该项工作,提出了“一畅三联”举措:一是建立移送机制,畅通线索渠道。二是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加大检查力度。三是建立联合会办机制,解决难点问题。四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形成攻坚合力。

  薛喜东副区长对2020年“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与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区委区政府对该项工作非常认可,将相关工作情况写入海州区十届十一次全会报告,省检察院和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也都充分肯定了海州区的这项工作,区检察院在这项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区政府建立的“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机制,不是停留在宣传表面,要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唐张检察长的下一步工作规划非常具体、务实,各单位要切实厘清和处理好部门和部门之间、部门和属地之间、部门和上级之间的关系,对于生态环境问题,要秉持“谁不干我也要干”、“谁不管我都要管”的工作理念,将“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工作真正谋划好、开展好,落实好,以实际行动守护好海州地区的生态环境,服务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