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部署和要求,近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三个一”举措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一是制作一本《学习手册》,做到学有所依。及时将“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规范性文件整理成册,并辅以“一问一答”的形式,浅显易懂地解释填报人员主体、填报对象以及需要填写等各方面问题,加强全院人员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认识和理解,让每一位干警都成为记录填报的明白人。
二是出台一个《实施细则》,保证执行规范。对落实记录报告制度中重难点和焦点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建立逢问必录、“零报告”背书、“月报告”、“季通报”和保密等“五项制度”,在填报时间、内容和程序上进一步规范细化。此外,还明确了办公室、政治部等部门在执行记录报告工作的职能作用,协力抓好填报工作落实。
三是组织一场专题培训,及时解疑解惑。组织部门负责人、内勤以及负责检务督察工作的同志开展填报工作专题培训会。从填报主体—谁来填、填报对象—填报谁、填报内容—填什么和填报形式—怎么填4个方面,对填报事项作出详细解答,有效消除填报工作认识上的误区和思想上的顾虑,为常态化、高质量推进填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