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检察机关在促进安全生产,防范事故风险,保障经济发展,维护大局稳定中应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整治抓落实。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根本指南,时时对标对表,切实筑牢安全发展思想基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坚决把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2、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障安全生产的职能作用。海州区作为连云港市中心城区,有新浦工业园、海州开发区2大企业聚集区域,有大中型商场超市53家,入册餐饮场所80家等,年初,万闻华书记对《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27个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作出了批示,要求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李峰区长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组督导我市阶段性反馈意见对我区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海州区检察院要紧紧围绕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安全生产工作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将防范生产风险作为工作重点,综合运用批捕起诉、办理职务犯罪、立案监督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坚决惩治各类危害安全生产的犯罪,积极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为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安全生产刑事犯罪
3、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对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类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对可能涉及重大舆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捕诉部门通过提前介入侦查的方式,加大对公安机关办案的引导,准确的确定打击范围,对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捕诉部门要及时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小组进行对接,对事故责任划分和具体责任人确定进行介入,保障后续批捕和起诉的准确性。通过舆论监督,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跟踪,对可能涉及犯罪的,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及时侦破,及时移送起诉。
4、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职务犯罪行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的衔接配合,依法履行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促进相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加强监管,推动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三、强化诉讼监督,着力加大安全生产领域监督力度
5、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刑事诉讼监督。针对本院受理的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个案和类案分析,总结事故类型和案发原因,对应具体问题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立足刑事案件角度,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侦查机关的怠于侦查,取证瑕疵等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进行立案监督;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生产企业中共性的不当处置导致事故的,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全面排查,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6、坚持认罪认罚从宽强化宽严相济。对积极赔偿、矛盾纠纷较小的安全生产事故类犯罪,坚持依法使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已达成赔偿谅解协议,没有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通过相对不起诉化解矛盾,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行。对责任事故类犯罪刑事责任打击范围较大,涉案人员较多,基于该案的社会影响和善后情况,进一步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合法使用。对应当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提出缓刑、免刑意见,通过精准量刑制度,在诉前达成控辩双方合意,减化司法成本,实现互利共赢。
四、立足公益诉讼,助推安全生产领域依法行政
7、积极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将公共安全领域作为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的重点,主动对接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公共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注重摸排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线索,对符合公益诉讼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提起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8、加强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发挥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作用,注重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案件的分析,或者通过明察暗访、走访监管对象等方式,深入挖掘安全监管部门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或违法履行职责的线索,积极介入调查,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履职,必要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注重与行政部门沟通,加强释法说理;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宣告送达等制度,并加强跟踪监督,促进行政监管部门主动纠错,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9、健全公益诉讼工作制度突出工作成效。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公益眼”、“随手拍”等在线举报平台、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以及“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积极拓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渠道,主动发现线索,实现线索快速及时办理。积极推动建立“回头看”机制,对已办结案件的相关企业或行政监管部门及时回访,重点查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安全监管部门拒不落实诉前检察建议,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五、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化体系
10、强化部门机构间纵横协调配合。积极加强与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法律适用,协调解决分歧,强化安全生产保障合力。充分加强内设机构间的协调配合,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案件横向流通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办案保障等。
11、强化风险研判工作机制。注重通过案管大数据进行风险研判,重点针对化工和危化品、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火灾防控等重点督查的27个行业领域,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深挖危害安全生产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推动开展源头治理,积极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注重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堵塞漏洞。
12、完善教育预防工作机制。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等方式,加强对危害安全生产类案例的剖析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对危害安全生产的犯罪行为的判断力和鉴别力。以设立在海州开发区的服务非公企业基地为立足点,以服务非公企业平台为媒介,全面加强辖区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线上平台,加强与各大主流媒体联系协作,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积极营造全区加强安全生产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