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一审获判
2020-01-08 11:35: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2019年12月25日,由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国家林业局森林总局督办的许阳里等8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在灌南县人民法院生态巡回法庭一审宣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被认定,8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其中6名被告人被判缓刑。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间,被告人许阳里通过快递发货,向被告人杨海波、刘红出售玳瑁标本19只、玳瑁加工制品621件。杨海波、刘红通过快递发货,向被告人曾斌、李玲玉、周海玉、吴雅蕾等人出售玳瑁标本15只,玳瑁加工制品13件。周海玉、李玲玉后又将收购的玳瑁标本转卖给被告人薛军等人。曾斌、李玲玉、周海玉、吴雅蕾、薛军五人在明知玳瑁标本和玳瑁加工制品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向14位不知情买家出售制品,并统一由杨海波、刘红快递发货。本案目前查实的涉案标本均为大型海洋生物玳瑁的活体标本,价值342000元。

  针对该起案件地域跨度大、专业性强、主要被告人零口供等特点,海州区检察院在受案前提前介入侦查机关取证,明确各类证据的取证、补证事项,要求公安机关加强补证。审查起诉阶段全面理解和认定鉴定意见,准确评估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在技术庭审阶段,海州区检察院与灌南县法院一同邀请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博士生导师吕士成教授担任两起案件的专家辅助人,对相关专业知识进行解答,并向在场的被告人进行环境资源保护开展知识教育。庭审取得良好的效果,零口供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