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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家两代三口人卖性保健品 屡禁不止终获实刑
2019-12-30 10:13: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连云港市海州区繁荣路上一个普通的成人用品店里,有一家三口人都背上了刑事处罚,随着两代人一个个落网,仍然制止不了他们犯罪的脚步,到底暴利的驱使还是对法律的蔑视?

  2017年10月,儿媳陈某甲租下这间成人用品店并开始销售各种避孕产品和器具,经营不久就有上门推销性保健品的陌生人前来兜售,陈某甲见利润可观,就开始收购性保健品并对外售卖,性保健品的定价均为进价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2017年年底,陈某甲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18年10月被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公益诉讼赔偿款10200元,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陈某甲被取保候审后,自觉便不在店里出现,于是改由其丈夫陈某乙继续经营该成人用品店,陈某乙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继续收购上门推销的没有正规生产厂家和批文的性保健品并售卖。2018年1月,在公安机关的大力查处下,陈某乙也落入法网,于2019年4月20日被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判外右期徒刑六个日,缓刑20日被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夫妇二人各领刑事处罚,无法再销售性保健品,但是这家人不思悔改,2018年3月起竞改为由陈某乙父亲陈某丙继续沿用上述经营方式销售性保健品。陈某丙在明知销售的性保健品是有毒、有害食品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吸取儿子、儿媳获刑的教训,反而采取了隐蔽销售的作案方式,逃避相关部门的管理。法网恢恢,2018年10月,繁荣路的这家小店又被公安机关查货出了大量添加违禁药物成分的性保健品,陈某乙因销售数额较大,且百般狡辩、拒不认罪,2019年 9月26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12月4日,法院判决陈某乙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