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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检察院采取“三个三”工作法确保法律文书及时规范公开
2019-08-27 20:39: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2019年以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不断细化工作举措,以“三个三”工作法强化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确保法律文书依法及时规范公开,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人民群众监督权。1-7月份,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70条、法律文书567篇,问题率仅为0.088%。

  一、建立“三项制度”,促进规范及时公开

  年初,该院建立三项工作制度,保障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依规有序开展。一是建立法律文书不公开报备制度。针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文书

  而未公开的,要求相关部门说明理由并向案管部门报备。案管部门对报备理由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凡是不属于高检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操作规范》中规定的四类法律文书不予公开的范围,一律要求业务部门及时公开。截止7月份,共督促6份不属于不公开范围的文书公开。二是建立审核退回登记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把好审核关口,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的必须全部规范。从字体格式、语句语义、隐私保护、应否公开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公开不规范的案件予以退回,并逐一进行登记,确保后续反馈及督促落实有据可查、有理可依。三是建立逐案销号制度。严格按照公开规定,对反馈至办案部门的未公开清单、退回案件明细采用逐案销号的制度,督促承办人将未公开的及时公开、公开不规范退回的修正后重新公开,做到公开一件、合格一件、销号一件。

  二、坚持“三种学习”,提高公开法律文书认识

  坚持以专题培训、季度培训、日常学习三种方式,加强对法律文书公开基础知识的学习,为做好法律文书公开打下良好基础。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年初,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为内容,对全院各部门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案管部门人员从法律文书的公开对象、公开文书的类别、匿名处理姓名类别、屏蔽内容、公开时限、不予公开的案件信息等方面,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中的内容,并对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意义予以强调。二是组织开展季度培训。收集整理省院案管日报、市院案管周通报中法律文书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每个季度末召开会议通报本院工作中存在问题,认真学习其他院被通报的问题,防止本院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建立交流群加强日常学习。建立学习交流群,一方面迅速传达上级院相关指示要求。另一方面,对通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督促整改,对公开过程中不清楚的地方及时交流。

  三、强化“三项核查”,提升法律文书公开质效

  在加强日常审核的同时,加强核查案卡信息与开展专项核查,至7月份,无一份法律文书因延迟公开、遗漏公开被通报。一是加强日常核查把关。安排专人每天核查法律文书技术处理是否符合标准,在发现公开不规范时立即处理。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提炼成法律文书公开技术处理注意要点,发送给相关业务部门,对部分人员仍出现相同错误的,进行口头提醒,严重的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有效提高了法律文书公开的规范性。二是加强案卡信息核查。为了确保收到生效判决、裁定的文书能够及时公开,安排专人对收到的判决裁定文书逐案核查,对没有及时填录判决裁定审查的案卡信息,跟踪进展情况。三是开展专项核查。3月份,组织对一季度已公开的256篇法律文书做了一次专项核查,查出3篇文书存在命名右括号为英文字符、字间距格式错误等不规范问题,为规范公开再添一道“防火墙”。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