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的社会服务让我真的能换位思考,在做志愿者的过程中也找到了自己的价值。虽然检察院的考察期结束了,今后我想继续参加社区志愿服务,贡献我自己的力量。”8月2日,在海州区检察院拟不起诉案件集中宣告会的现场,被不起诉人赵某很感慨地说。
赵某是一名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无故意犯罪前科且主动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时,他曾懊悔的对承办检察官表示,自己希望能做点什么来回馈社会。在经过海州区检察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后,他如今成为了社区的“热心人”,连云港新冠疫情期间主动捐款捐物,担任志愿者,还被聘为新浦街道办事处市东社区的连心员。
2022年8月2日上午,海州区检察院在新浦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召开集中公开宣告会,对包括赵某在内经过社会公益服务考察的4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宣告会邀请了新浦街道党工委委员楚绪磊担任主持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听证员、律师代表、侦查机关代表、社区代表等参加,海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王义云及相关案件承办人参加宣告会。
现场播放了海州区检察院“社会公益服务+非羁押数字化监管措施+不起诉”宣传片。
宣告会由新浦街道党工委委员楚绪磊主持。
海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王义云宣读不起诉决定。
本次集中宣告的4名拟不起诉人均为轻微刑事犯罪,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4人均能够在连云港市疫情防控最严峻的时刻,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投身到社会公益服务当中,成为疫情防控志愿者,通过服务考察,切实履行了社区公益服务义务,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融合的目的。
“检察院开展的这项创新工作,体现了惩罚与教育、打击与挽救两种力量,既给了违法犯罪者改过自新的机会,又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参加宣告会的社区代表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海州区检察院听证员、上海本方(连云港)律师事务所律师郁祥表示,拟相对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接受监督管理,既有利于彰显法律的惩戒性,又有利于加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犯罪嫌疑人的自我约束力,强化了认罪悔罪效果,提高了服务质量。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创新“社会公益服务+非羁押码+不起诉”三位一体海州模式。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全面开展拟不起诉人社会公益服务项目,截至目前,接受“社会公益服务”的79名拟不起诉人参与公益服务累计时长2000余小时,最大程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