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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偷配钥匙偷金饰冒领工资,女子被闺蜜害苦了
2021-08-31 16:07: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俗话说的好,防人之心不可无。家住连云港市海州区的林一(化名)算是深有体会。她怎么也想不到,平时和自己关系要好的同事会偷配自己更衣室的钥匙、偷拿自己家中的钥匙,还潜入自己家中偷拿金首饰,更离谱的是,竟然还多次冒领了自己的工资。

  2018年10月上旬,在超市工作的林一认识了一位新来的同事吴青(化名),二人十分聊得来,关系相处融洽,林一还邀请吴青去其家中做客。时间飞逝,一转眼就是两年。一天,吴青向林一借用电动车,因为林一的电动车钥匙在更衣室里,没有多想的林一就将自己更衣室的钥匙拿给吴青让她自己去取。当吴青打开更衣柜后发现,林一的电动车钥匙还绑着其家里的钥匙。吴青突然蹦出一个念头,林一的家里会不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呢?于是吴青把所有钥匙都拿了出来,并鬼使神差地去配了一把林一更衣室的钥匙。次日,吴青用前一天配好的钥匙打开林一的更衣柜,并从中拿了林一家里的钥匙,然后径直去了林一家里。因为之前来过,所以吴青也算熟门熟路,开了门直接进了林一的卧室,并看到一个没有上锁的密码箱。然后吴青从中找到了一对金戒指和一条金项链,便径直离开了。

  本以为故事到此结束,然而贪婪的吴青并未停止。没过几天,林一在办公室电脑上查询工资,刚好在输入工资卡密码的时候被吴青看到了,吴青立马记了下来。根据超市规定,工作人员拿着自己的超市专用工资卡,输入密码后就可以领取工资。吴青对这点自然是知道的。于是第二天,吴青又通过先前配好的更衣室钥匙拿了林一家里的钥匙潜入林一家里,并找到了林一的工资卡。第三天下午,吴青就拿着林一的工资卡来到公司财务室领取了林一的2000元工资,随后又采取相同的方式冒领了林一两次工资共1000余元,最后一次吴青还将林一的工资卡直接扔进了垃圾桶。2020年12月初,林一发现自己工资卡内工资被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吴青盗窃的金首饰价值3692元。2021年7月19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吴青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8月17日,吴青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