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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检说法】酒后驾车上高速 犯困占用应急车道睡觉真胆大
2020-05-09 11:27: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发生突发事件时供执行抢险救援任务车辆通行的唯一“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不得随意占用。然而,竟有人醉酒后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睡觉,无视生命,最终受到法律制裁。2020年4月23日,经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叶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9年11月的一天晚上,叶某在外吃饭时喝了几口小酒。饭后一段时间叶某便开车从灌南收费站上了高速,准备前往青岛。可是没开多久,叶某酒劲就上来了,不停的犯困,于是叶某便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了车,并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突然“轰”的一声,叶某被惊醒。原来叶某的车被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剐蹭,导致两车损坏,庆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后经鉴定,叶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mg/100ml。2020年3月27日,公安机关以叶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4月14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叶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以身试法,醉酒驾驶。此外,高速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请不要随意占用。若车辆发生故障或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请务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正确停车。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