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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02-16 19:09: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八)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7日在海州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 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海州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七个走在前”部署推进检察工作,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等方面彰显检察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建设幸福美丽海州贡献检察力量。

  一、提供更优更实更好检察产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制定出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级响应方案》,成立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通过“检律互动平台”为全市律师提供“零接触”阅卷服务180次,转交律师意见11条。积极响应全区党员干部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号召,30余名检察干警下沉社区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为社区、学校送去防疫物资,3个社区分别送来锦旗。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办理假口罩案件4件,对7起破坏疫情防控秩序案件提起公诉,上线运行战“疫”服务云平台,制作《企业防控疫情与延迟复工法律注意事项告知书》及配套文书,为企业解答法律难题12件。

  创新打造海州检察“枫桥经验”。推出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的“三四五工作法”①,形成轻微刑事案件、疑难信访案件会商会办调解合力,成功调解案件26件。运用检调对接菜单式服务微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调解服务方式,成功化解一起近20年涉军信访积案,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与司法局会签刑事和解对接机制,利用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网格体系的优势,整合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社会力量,成功合作调处6起轻伤害案件。强化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9.2万元,有效防范因案致贫、返贫、增贫现象。

  努力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行政检察部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的一体化办案模式,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多方调解、检察建议等手段,成功化解行政纠纷案件6件。与区司法局、开发区法院(行政审判集中管辖院)建立线索通报及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联合调解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各行政机关存在争议和纠纷情况,精准研判分析,将可能引发行政诉讼风险的案件提前化解在行政诉讼前端,有力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的效果和政府公信力。建立化解案件回访制度,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回访,了解争议案件化解落实情况,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情。

  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涉罪民营企业及时进行研判,充分考虑企业的规模、经营现状、发展前景等因素,对涉罪民企相关负责人不批捕、不起诉23人,通过监督一起串通投标案,盘活了国有不良资产,解决了长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了“尾矿砂”项目后期开发的良好运行。延伸检察职能为民企发展提供检察助力,与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建 “海州区非公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开通“非公经济服务”热线电话和“非公经济服务”移动检务平台,发送公益短信2万余条,发布法律服务信息4000余条,为企业提供有价值意见38条。走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开展“防合同诈骗”“防偷漏税”主题警示教育小课堂,“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得到企业代表们一致好评。

  二、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增强司法办案温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办理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47件175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了苏北地区首例洗钱犯罪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办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每一起小案,每一起小案对老百姓来说就是天大的事,就是天大的案件。我院在办案中努力做到法理情融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0年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483件51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718件1037人,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坚持涉黑涉恶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成功起诉中央督导组督办、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苗某等3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某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谢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通过检察建议强化行业监管,就案件中发现的烟花爆竹行业管理问题,向市应急管理局、东海县应急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获市委政法委书记王libin批示肯定。根据涉恶案件拍摄的《亮剑村霸》获第五届平安江苏“三微”比赛视频类三等奖,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故事短视频优秀奖。

  牢固树立司法办案精品意识。检察办案要秉持工匠精神,要以求极致的态度精心打磨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有更强的获得感。2020年,我院办理的一起许某某监督撤案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实现了连云港检察史上全国指导性案例零的突破。办理的英某行政争议化解公开听证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办理的1起运用信息化技术支撑的方某危险驾驶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技术办案优秀案例,办理的《新型“区块链”式虚拟货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件和第三届全市执法司法十大典型案例,2起案件在省院新闻发布会上发布。

  精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责无旁贷。2020年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0件86人。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一站式保护体系,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办理性侵类案件17件,开展社会调查244次,法律援助27件,救助未成年被害人8人,出庭支持6起关于申请撤销、变更监护权、抚养费给付等案件。联合第四人民医院、司法社工开展心理疏导344次。督促海州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体育旅游局、人社局等单位依法对辖区内网吧、KTV、酒吧等娱乐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关停5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等情况的娱乐场所。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营造宜商、宜居、宜业的法治环境

  2020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70件474人,起诉731件1228人,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7件18人,其中办理的谢某某单位行贿案获评全省职务犯罪精品案例。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强化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降低案-件比②,增强案件质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推动量刑建议规范化。牢固树立侦查监督、审判监督都是为了更好更全面地打击犯罪的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共监督立案8件13人,监督撤案19件28人,纠正侦查、审判违法29件,办理违法执行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不批准逮捕74件196人,不起诉163件254人。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精准监督为导向,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紧跟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步伐。2020年,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3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3件,发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5件。其中主动发现线索并提请市院抗诉的涉案550万元虚假诉讼民事案件被法院依法改判,同时将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3名涉及虚假诉讼的犯罪嫌疑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促进海州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办理行政争议案件9件,实质性化解6件。其中1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典型案例,1起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被全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闻发布会发布,并参加现场发布会介绍办案经验做法。办理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1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厉打击污染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办理污染环境案、非法采矿案等6件38人。与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合作出台《关于建立新闻媒体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与海州区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海州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等,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渠道。研发使用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平台破解公益诉讼线索收集难题,获评20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优秀创新案例。疫情期间,根据平台推送的快递运输医用消毒酒精线索,办理的督促市邮政局依法履职案,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2件,其中涉农等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17件,助推农村公共空间治理,该做法被省委改革办肯定推广。

  四、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严管厚爱锻造一流检察队伍

  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以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为契机,从坚定政治信仰、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四方面,对标对表进行全面深入梳理排查。针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列明清单,明确到人,对账销号,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经过这一轮政治督察,全院干警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法治思维,全面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以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更高标准、更优质量,推进海州检察创新发展。

  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坚持党建引领,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方案》,开展检察长上党课、时代楷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军旅讲述会等多种形式教育活动,强化干警党性意识。通过专业培训、理论研讨、小课堂评比等多种措施提升检察干警素质,提高司法办案水平。以接受全市机关“高质发展决战决胜突击队”党建品牌创建观摩为动力,增强政治意识,加强党建工作,打造党建品牌。组织80名党员干警下沉一线配合共建社区开展创文活动,先后投入10万余元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资金、物品扶持,帮助其解决困难。院党组织被评定为“五星级”机关党组织,“蓝海湾”未成年人护航港党建品牌荣获区级机关十佳党建品牌。

  坚决筑牢纪律红线。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勤俭节约重要指示,制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餐饮浪费》倡议书,运用LED电子屏、宣传画报、微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在用餐、用水、用材等方面做到厉行节俭,努力形成勤俭节约良好风尚。案件办理中,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试行)》,已完成填报22人次。贯彻落实 “四条纪律”③,签订《拒绝“违规吃喝”承诺书》,制作动漫《检察人员的防腐“铠甲”》,警示干警时刻守住法律底线、纪律红线。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6名员额检察官积极接受区人大常委会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同舟共济,检护明天”、“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等检察开放日活动,列席拟不起诉、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应基层代表建议,深入镇、街道、园区开展“心中有法,检察同行” 普法宣传活动21次,受众1500余人。通过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发布工作动态214条,发布案件信息345件。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开法律文书947件,案件程序性信息1921条,通过媒体宣传检察工作418次,创作新媒体作品5部,有力传递了检察工作正能量。

  2020年,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海州区检察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3项工作得到省委办、省委改革办肯定推广,有1项工作得到省检察院通报表扬,有6项工作得到省检察院、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江苏政法新闻报道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示范办案中心、全市先进检察院、全市工人先锋号、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单位、五星级党组织等,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荣记二等功等。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面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四大检察职能发挥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司法办案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三是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检察工作服务民生的举措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四是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专家型、领军型人才培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1年检察工作打算

  2021年,海州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区委“四区”建设、“七个首战首胜”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素养;强化大局观念,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强化办案理念,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强化创新创优,提升海州检察特色品牌效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坚持率先领先、跨越超越,奋力开创海州检察高质发展新篇章。

  1、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提升政治素养。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融党建”建设,打造党建创新品牌,将强党建与促业务融为一体,共同发展。

  2、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理念,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立足海州区非公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工作专班,深入企业提供服务解难题促发展。通过检察长深入河道、点位走访调研,督促整改,推进“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机制出实效。强化刑事和解、司法救助,有效配合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精心打磨“枫桥经验”海州模式,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努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严格把握新形势下刑事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律温情。通过提升干警司法办案水平,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等,全力打造全国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充分发挥信息化引领作用,谋划推进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努力争做全省基层院信息化建设探路者。

  4、进一步强化监督,助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降低案-件比,提升案件质效。拓宽民事监督线索来源,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不断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新途径,打造行政争议化解典型案例,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健全完善公益诉讼新领域检察工作机制,完善专家鉴定意见制度,探索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新路径,全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5、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铸造检察铁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用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整顿年活动。加强优秀公诉人培养,完善培养方案,搭建培养平台,培育全省、全国十佳公诉人。加强检察专业化人才培养,通过案件办理、理论培训、实战实练,全面塑造全省、全国检察专业化人才、办案团队,努力塑造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典型人物。

  各位代表,2021新征程已然开启,海州区检察院将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秉持“迎难而上,舍我其谁”的探索精神,凝心聚力、顽强拼搏、创新创优、只争朝夕,奋力推进海州检察各项工作跨越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州贡献更加磅礴更富生机活力的检察力量。

  附件1

  相关用语说明

  ①“三四五工作法”:指“三个平台+四项机制+五组力量”,“三个平台”即司法救助平台、检调对接平台、律师服务平台,“四项机制”即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社会调查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和司法局联动调解机制。五组力量即案件承办人和控申干警组成的“检察干警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代表委员组”,心理咨询师、专业领域人员组成的“专家咨询组”,网格员、社区、村工作人员组成的“亲情感化组”,专职调解员、信访专家组成的“专家调解组”,把五组力量凝聚成“联合攻坚组”,对于轻微刑事调解案件、疑难信访案件会商会办,形成化解合力,用真情打动信访群众。

  ②“案-件比”:“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③“四条纪律”:一是严禁下属宴请上级领导,严禁上级领导参加下属组织的宴请活动;二是严禁“搞二场酒”,严禁省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在非公务活动时接受下级院的宴请;三是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四是严禁以其他名义列支、转移、隐匿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