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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22项举措
2021-11-10 16:50: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现制定出台涉及群众信访、古城保护等22项便民利民举措,内容如下:

  一、立行立办11项举措

  1.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3个月内答复。实行领导干部“首办负责制”、“检察长包案工作制度”等,着力解决群众信访难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 建设护航民企实体警示教育基地。健全完善“非公经济服务”平台,依托该平台建设护航民企实体警示教育基地,发挥该基地“涉企法律服务、法律风险提示、警示教育宣传、在线检察互动”等功能,更新服务理念,通过时时更新、处处互动,零距离,高精准,为企业提供必要且急需的法律需求和服务,进一步打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

  3.深入推进民事监督支持起诉工作。开展“3+1”支持起诉工作,即“设岗、调解、快办+联合”工作机制,与法院建立支持起诉配套机制,在法院立案窗口设立支持起诉岗,进一步扩大支持起诉受案范围;对拟支持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参与先行调解;联合法院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案件简化办案程序,缩减办案周期。

  4.积极开展古城保护等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努力在海州古城保护、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基础上,研发公益诉讼污染源点监督预警平台,实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第一时间获取。健全完善公益诉讼新领域检察工作机制,完善专家鉴定意见制度,探索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新路径,全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5.实行民事行政诉讼一体化办理机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检察队伍力量统筹调配,实现检察机关内部办案力量整合、上下联动、借助“外脑”智慧有机结协调,优化办案效率,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实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卷宗查阅、复制由检察机关负责制度,对拟受理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卷宗,由我院自行到相关人民法院查阅复制当事人申请监督所需文书和证据材料,制作复制费用由我院自行承担。

  6.合力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完善绩效考评机制,通过领导包案、考核引导调动全院力量积极参与。与法院、司法局建立良性工作机制,共享案源线索,共同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加大对行政审判及执行活动监督案件的办理力度,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与区政府行政复议部门的衔接配合,将行政争议化解由生效裁判提前至复议环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审查的专业优势,化解行政争议,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依法行政。

  7.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的力度。研发社区矫正移动监督平台、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司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合理化、人性化、智能化、效率化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深化律师阅卷“绿色通道”。建立“检律互动”平台,辩护律师可通过该平台查看我院受理的全部案件信息,享受阅卷预约、电子卷宗光盘快递到付、转交辩护律师意见等服务。建立律师阅卷专门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律师阅卷预约、联系、接待、登记等工作,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9.“三声四家五到位” 提升信访接待水平。“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家”即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来信当家信,把群众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五到位”即进门时礼貌到位、询问时介绍到位、受理时告知到位、不受理时解释到位、不解时疏导到位。制定《检察服务群众文明用语》规范,耐心听取上访群众反映的意见,对群众反映和要求解决的问题不拖、不推、不压,让群众带着疑惑来,带着明白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10.优化12309检察服务大厅接访服务。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配备茶水间,开通军人、残疾人绿色通道,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检查工作,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媒体推广、法制宣传、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向来访群众介绍网络12309平台、热线电话以及“司法救助平台”、“控申信访平台”、“检调对接菜单式服务微信平台”等的使用方法,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12309检察服务品牌,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检察服务。

  11.做好未成年人管教帮护和预防监督工作。健全完善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机制,打造“蓝海湾”工作品牌,建立观护基地,联合团委、民政、妇联等机构进一步完善一体化社会帮教工作制度。深入关注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全力保护困境儿童、事实孤儿的合法权益,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到实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校园周边,监督检查危害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整改落实,全力净化未成年人外部成长环境。

  二、常抓长效11项举措

  12.开展民生领域“三个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立足检察职能,全面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头顶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工地安全”、“城市窨井盖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深入镇街、村居委会、工地厂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开展实地调查走访,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强化跟踪回访,确保监督到位。会同有关部门建机制,强化协作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圆桌会议等共同推动问题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13.强化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职能。实现提前介入实质化,通过审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平台,加强对公安机关的检察监督。建立刑事案件速裁法庭,一站式实现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实现简单案件快速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诉累。

  14.全面推开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对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拟不捕不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进行公开听证,实现公开听证“四大检察”领域全覆盖。将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等意见,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

  15.抓实落细司法救助工作。在做到“应救尽救”基础上,开辟重点人群绿色通道,将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关爱未成年人、化解信访积案等重点民生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功能。坚持授人以渔利长远,联合妇联、团委、民政、人社、教育等多部门开展社会救助,解决上学、就业、心理疏导等问题,实现针对性、差别化救助,实现精准救助,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16.做好涉企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进一步深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省院制定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追缴涉案财物,依法及时快速返还。对发现的企业管理环节存在漏洞的,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提出企业合规意见书,开展涉案企业回访活动,确保涉案企业健康科学发展。

  17.做强做优法律监督职能。对人民群众反映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司法不公的控告和举报,坚持做到“一个不漏”;对受理的每起案件线索,坚持做到“一查到底”;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一纠到底”;对每起控告举报案件,坚持做到“每件必复”;对司法人员涉嫌相关职务犯罪的,坚决做到依法立案、严厉查处,涉嫌贪污贿赂等其他违法犯罪的,坚决做到第一时间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18.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制度。深化“一畅三联”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实现资源共享,组建“巡查人才库”,定期对河道、点位开展巡查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牵头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守护海州的碧水蓝天。

  19.严格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日常督促检查,通过谈话、询问、现场督查、暗访、参加列席会议等方式,对司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开展重点案件质量“回头看”活动,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不批捕、不起诉、捕后不诉、捕后免刑、撤回起诉等案进行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充分发挥检务督察职能,坚持刀刃向内,联合案管部门,抽调精英检察官,每季度对办理的捕后不诉、捕后免刑、撤回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案件进行抽查。实行案件办理跟踪问效制度,对检察人员办案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反映检察人员问题的,与反映人和被反映人约谈调查,对确实存在违法违规办案问题的检察人员,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20.进一步提升检务公开透明度。通过“检察开放日”、“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至院视察、监督、提出意见,并积极做好落实反馈工作。根据《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方案》做好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事件,保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院官网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机构职能设置、人员信息、案件办理情况等内容,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适时发布办理的典型案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1.加强检察职能宣传。立足院融媒体中心,通过短视频、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系统阐释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十项业务”,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职能,方便群众申诉、投诉,为人民群众寻求检察帮助提供渠道。全面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走进百姓身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22.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建立检察大数据融合应用平台,根据检察办案需要,研发刑检办案E办案平台、民事检察与法院执行监督共享平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信息共享平台、生态环境污染预警监督平台、社区矫正人员移动监管平台、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并将这些信息化项目与已运用的信息应用平台向结合,实现数据汇聚整合、提纯加工、服务可视化、价值变现四项功能,全面运用信息化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提质增效,为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优更强的检察力量。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