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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促公正 海州区检察院对一起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寻衅滋事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2020-12-10 16:18: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保证办案质量,同时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海州区检察院于2020年12月3日在听证大厅对王某寻衅滋事拟作不诉处理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的有侦查机关代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坐班律师、嫌疑人所在社区代表及相关案件的被告人、受害人亲属。

  

  2020年5月21日14时30分许,王某在连云港海州区孔巷35-2号门前无故殴打陈某、刘某,致陈某、刘某不同程度受伤,陈某佩戴的玉手镯一个损坏,经鉴定,陈某及刘某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陈某玉手镯价格认定不予受理。经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能力。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该案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拟不起诉的理由等作了全面介绍和说明,并对拟不起诉人王某的精神状况、刑事责任能力、拟不起诉人的行为动机、案件的性质、社会矛盾的化解等各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王某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并向被害人的近亲属赔礼道歉。王某的法定监护人王某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可以给王某一次机会,日后会对王某多加关心的同时对其加强管教,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随后,与会听证人员就案件发生起因、王某的认罪态度、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程度等问题进行提问,侦查人员和案件承办人就上述问题一一进行说明。与会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和犯罪嫌疑人情况后,积极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能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案情,明法析理,对本案处理得当。同意检察机关对王某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此次听证会让我真正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新理念,这样的办案有利于彰显司法正义和人文关怀。”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黄宝军给予高度评价。

  

  “鉴于本案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通过公开听证,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面听取各方意见,保障诉讼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人大代表孙彦君这样说。

  

  “本案中,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到王某的精神状况对其行为性质的影响,在对涉案罪名精准把控的基础上依法提出作存疑不起诉的决定。让当事人感到司法的客观公正,同时加深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的目的。”坐班律师龚卫明这样评价。

  

  “通过这次公开听证,我认为我们社区大有可为,以后要加大工作力度,对特殊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照顾,确保社区人民安居乐业”社区代表金万莉表示。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