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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专题解读新闻发布会
2024-04-12 16:04:00  来源:海检宣
 问:出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委员“外脑”智慧,为推进新时代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关于开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案件咨询论证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哪些

答:专家咨询委员会由高校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组成,主要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诉讼领域,涉及环境资源、食品药品、金融证券、税收保险、知识产权、计算机网络、生物医学、建设工程房地产、会计审计统计、资产评估、招投标管理、数据管理、司法鉴定、案例撰写等专业方向的专家学者。 

 

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在本学科或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在本单位和本专业领域具有良好声望; 

(四)关心、支持检察工作,愿为检察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如何选任

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选任,由检察融合发展与社会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融治办)负责与拟聘专家所在单位联系推荐人选,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经政治部审核,报党组决定。

 

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如何聘请?任期几年?是否可以连任?

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的名义聘请,由检察长颁发聘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聘连任;也可以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一)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二)对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草的工作报告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三)协作开展检察专题调研、重大检察理论课题研究工作; 

(四)开展专题讲座,协助培训检察人才;

(五)对典型案例、重要检察建议、业务竞赛进行指导;

(六)对检察工作中其他重大问题开展咨询活动。 

 

问:专家咨询委员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专家咨询委员开展活动应当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检察工作纪律,保守检察工作秘密和案件秘密。 

 

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是:

  (一)参加专题咨询论证会议; 

  (二)对案件及事项提供书面咨询论证意见;

(三)开展调查研究;

(四)合作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五)典型案例、检察建议、业务竞赛专项指导; 

(六)开展业务讲座和专题授课。 

 

问:融治办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是什么? 

答:融治办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与专家咨询委员日常性的联系; 

  (二)向专家咨询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提供与专家咨询工作有关的检察工作信息资料; 

  (三)组织专家咨询委员开展活动; 

  (四)负责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立卷、归档等工作; 

(五)根据检察长的要求,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其他工作。 

 

问:如何向专家咨询委员会申请咨询或论证?

答:需要由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或论证的案件和事项,提请部门应当填写《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议案提请表》,列明需要咨询论证的具体问题,涉及的专业领域和咨询方式,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检察长审签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送融治办实施。需要专家咨询委员签订保密协议的,承办部门应当同时提交保密协议书。融治办接到相关材料后,应于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分别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核、检察长决定,对特别重大案件、事项需要由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或论证的,报院党组决定。 

 

问:如何申请专家咨询委员提供《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如何申请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议由

答:对批准进行书面咨询的,融治办应及时与相关专家咨询委员联系并送交相关材料,由专家咨询委员提供《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对需要召开咨询论证会议的,于会议召开3日前,将相关材料分送参加咨询论证会的专家咨询委员,同时通知承办部门做好相关准备。专家咨询论证会议由承办部门分管副检察长或者部门负责人主持,承办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咨询意见整理及相关会务工作。必要时,可请与会专家咨询委员提供《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供承办部门或者检委会讨论时参考。 

 

问:《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包括哪些内容?

答: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咨询或论证的案件和事项; 

(二)咨询或论证的问题; 

(三)专家咨询委员咨询或论证意见及其依据、理由; 

(四)专家咨询委员签名。 

 

问:哪些情形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曾经接受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亲属委托提供过本案论证意见的; 

  (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