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诉结缘是在上大学时旁听的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至今记忆尤深的是法庭上那位睿智的女公诉人,她镇定自若的神态、铿锵有力的指控、有理有据的辩论,彻底征服了当时正在学习法律的我。从此,我就与公诉结下了不解之缘。
2005年,刚刚大学毕业的我,听说了河北省检察机关招录工作人员的消息后,第一时间跑到邯郸报名参考了家乡的检察院。幸运的是,我被录取了。分配工作岗位时,领导问我想去哪个岗位时,我脱口而出要当一名公诉人。领导笑了,就这样,我到了公诉科,成为了一名书记员。虽然每天都是繁琐零碎的制作文书、统计报表等工作,但是,我每一天都是充实而快乐的,因为,我与公诉的情缘越来越深了。
2006年,经过努力我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2007年,我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并开始协助办案。第一次参加庭审是一个看似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是一个不满20岁的小姑娘,被告人是一个40多岁的中年人,上有老,小有小,家庭特别困难,无力赔偿。被害人的母亲在法庭上痛哭流涕,被告人也是声泪俱下,跪在地上乞求原谅。这一刻,我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最终这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收到判决后,我想了很多。以前在我的眼里,法律是指控犯罪的,是冰冷甚至残酷的。但是,这个案件,让我明了,法律还应该是富有温情,饱含温度的。后来,我成为了一名检察员,开始了独立办案的历程。我努力让自己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在伸张正义的同时,撑起一把温情的伞。
2009年,因工作调整我离开了深深眷恋的公诉岗位。幸运的是两年后我又回来了,并成为一名公诉科长。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到科长,虽然角色变了,但一路走来我的初心并未改变,而是倍加珍惜自己与公诉的这份情缘。也正是因为珍惜这份情缘,在面对一个个当事人时,我会不厌其烦的回答他们的疑问,努力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解读法律、阐明道理。在我的倡导下,我院建立了案件释法说理工作机制,让法与理交融,让更多的轻微刑事案件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和。
2016年10月,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我荣幸地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继续在我的公诉岗位上奉献我的青春。虽然案子多了、责任大了,但未来的日子我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作者单位: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