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以案释法】用“假”房“假”出租,男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2022-07-30 09:15: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事先租个短期房,后在58同城、安居客等网络租房平台上发布该房屋虚假的合租、出租信息,骗取被害人租金后便逃之夭夭。2022年7月27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鲁某某批准逮捕。

  2022年4、5月份,整日游手好闲的鲁某某摸摸自己的口袋,又没有钱花了。一次偶然的机会,鲁某某浏览到58同城上面有室友合租、出租房子的广告,灵机一动,“我也可以租个短期的房子,装作是我的房子租给别人,这样就可以把别人的租金骗到手了。”于是5月底中下旬的一天,鲁某某通过网络租房平台以一天150元的价格租下了海州区某小区的一间出租房,随后他便将这个房子放在58同城上发布合租信息。没过多久,小雷(化名)看到租房信息主动联系鲁某某。鲁某某谎称这个房子是其姐姐的,想找个合租人一起居住。小雷看过房子后很满意,同意以每个月750元的价格合租,并交付了750元的押金。随后小雷便搬进房屋与鲁某某一起居住。三四天后,鲁某某因急需用钱向小雷借了500元,又谎称出差借用了小雷的一台手提电脑,而实际上,鲁某某将这电脑直接拿去卖了,随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就这样,鲁某某通过将自己的日租房信息发布在58同城、安居客等网络平台上进行招租,先后骗取6名被害人租金、押金一万余元,期间又以借钱、借电脑等名义骗钱骗物,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一万八千余元。后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近日,经审查,综合鲁某某其他犯罪情节,海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将其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