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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检说法】19套“空壳公司”对公账户被层层转卖 10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提起公诉
2020-11-16 18:45: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注册空壳公司,在商业银行开办对公账户,并把账户非法层层转售,导致账户被广泛用于境外赌博、博彩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对马某等10人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提起公诉。

  正经生意不做,“瞄准”对公账户

  翁某是福建安溪人,和妻子在西安做密码锁生意。跑生意之余,翁某加了几个微信群,看到群里有人在收购对公账户,一套价格高达好几千元,可以说极具诱惑力,他觉得干这一行当比干密码锁生意更有利可图,来钱快,利润大,于是决定入手,但是办理对公账户走的是量,需要大量的个人身份信息,还要履行相关的手续,靠他一个人不行,得发展下线,需要找到一批缺钱、有意愿而且符合注册公司条件的的“客户”,这个时候,有一个人进入了他的视线。

  2017年年底,翁某通过类似广告宣传的微信群认识了连云港的马某,这个马某之前是帮各个银行跑贷款业务的,就是拉人头到银行办信贷业务的中介,认识申请贷款的人比较多,而且马某在贷款微信群里看到有人说很多公司要用公司账户刷流水避税,群里有人还提议可以让贷款的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办营业执照、公司账户卖给他们,中介从中拿到回扣。于是,马某对此也是蠢蠢欲动。

  当翁某找到马某,两人一拍即合,一人联系买家,一人招募下线,就此开始合作。马某很快就联系了之前认识的一些做贷款的人帮忙找人办营业执照、公司账户,2019年1月份,马某还在朋友圈里面发了一条广告:“不管黑户有多黑,只要配合签字,就可以白拿钱。”同样做贷款中介的高某、李某看到马某的广告,深知行业内存在很多贷款黑户贷不到款急需用钱的情况,觉得这是一条来钱快的好渠道,而且还能赚取差价,于是高某找到了马某,由高某、李某负责通过网络或熟人介绍等渠道,采取招募发展下线等方式,雇佣王某、周某等人持本人身份证,或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在连云港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前往各商业银行开具对公账户。

  层层转卖赚差价,成违法犯罪工具

  对公账户办好后,李某、高某二人以每套500元左右的价格向王某、周某等人收购,并以每套1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马某,两人前后分别获利2万余元。马某再以每套4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翁某,获利5万余元。

  翁某负责联系买家,也就是上线。据翁某供述,他从马某手中买来的对公账户到手之后,以每套8000元至9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微信上一个昵称“北岗”的人,前后获利20万元。据“北岗”向翁某“交底”,卖给他的对公账户主要用于境外赌博、博彩网站过账、走账了。

  “对公账户是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账户,相对于个人账户,企业对公账户资金流动量大,流转更为便利,更为重要的是,对公账户不易注销、挂失,违法犯罪资金进入对公银行账户之后相对安全,因而受到电信诈骗、博彩、洗钱等违法犯罪分子的青睐。买卖对公账户逐渐成为一条黑色、灰色产业链条。”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说。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特别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注册公司程序变得容易起来,且办证时间缩短,放宽了开办企业、注册公司的准入条件,这本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好措施,却被违法犯罪的人加以利用。

  本案涉案犯罪嫌疑人马某,便是利用这种便捷措施,通过高某、李某让王某等人用个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并在银行开立企业对公账户,最终将账户、银行卡、U盾、法人代表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公章等一并交给翁某,翁某再将对公账户出售给上游买家。

  承办检察官提醒说:“买卖对公账户不仅扰乱金融秩序,还为各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行为提供帮助,本身就涉嫌违法犯罪,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切莫贪图小利,走上倒买倒卖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道路,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检察官说法

  国家机关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事实的凭证。从法律属性来看,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