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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海州区检察院举行一起重婚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2021-05-13 13:06: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2021年5月8日,海州区检察院对刘某、刘某某重婚拟作不起诉处理一案进行公开听证,参加听证的有侦查机关代表、派出所民警吕将军、人大代表、路南街道扁担河社区副书记金嫚、人民监督员、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河渔场经理王先才、坐班律师宋健、该案的被告人刘某、刘某某及受害人花某。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向华主持听证会,并表示,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每一个社会个体如何对待感情,如何对待婚姻,特别是二者发生矛盾时当事人如何抉择,该重婚案具有一定的社会典型性。

  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表示,经海州区检察院多次调解,当事人之间初步达成了一致的和解意见,且鉴于被告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认罪认罚,海州区检察院拟对刘某、刘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与会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和犯罪嫌疑人情况后,积极发表意见,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无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同时取得了受害人花某的谅解,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刘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机关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给刘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其做法值得肯定。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犯罪嫌疑人能主动认罪认罚,具结悔过,妻子也表示谅解,我们检察机关能从宽处理,具有宽大的为民情怀。”区人大代表金嫚赞成检察机关的决定。

  “重婚行为应该严厉打击,但考虑到幼子无辜,如果其父母因该行为受法律处罚,对其身心都是一种伤害。检察机关能对刘某、刘某某从宽处理,我表示理解。希望刘某、刘某某能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引以为戒,增强守法意识,以后能处理好多方关系,给孩子以最好的童年。”人民监督员王先才说。

  “该案做不起诉处理,是对刘某、刘某某犯罪行为的宽大处理,也是体现了检察机关对轻微刑事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执法观念,很好的节约了司法成本。我非常赞同。”坐班律师宋健说。

  最后,刘某表示一定好好珍惜检察机关给的机会,以后回归家庭,担负起孩子的抚育教导的责任。刘某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宽大处理,将以此为戒,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