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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类案件怎么办,了解一下?
2020-04-09 08:42: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了解一下?”

  “肉联厂从养猪场购买小猪,加工后卖给罐头厂,请问进项税、销项税和增值税分别是多少?”

  乍一听,这像是会计课程的课堂,其实,这是检察官在录制微课。3月28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杨金凤走上讲台,面对摄像机录制了自己今年来第一个讲课的视频。稍后,她讲课的视频将通过内网上传至江苏检察机关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全省三级院的检察干警可以通过内网观看她的讲课视频和讲课PPT。

  

  杨金凤是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近年来专职负责办理金融类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制作的微课曾获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十佳小课堂,调研成果先后在国家、省级期刊上发表,办理的案件曾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件。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涉税案件日益增多。随着资金流动、成本降低和信息交流的便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因涉案价值大、社会影响广、调查取证难,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同时也增加了办案的难度。”杨金凤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概念和原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审查认定、司法实践中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难点等方面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类案件进行了剖析。

  

  

  不仅是单纯的讲课,课程中还突出实际案例,这样课程不仅浅显易懂还便于实际操作。例如杨金凤曾办理的马某、邵某、庄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2016年3-6月期间,被告人马某、邵某与庄某经过预谋,利用庄某担任的连云港四家贸易公司代账会计的条件,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金额3%-6%(俗称3-6个点)开票费用的形式,为16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46份,价税金额合计1486万余元,税款合计210万余元。经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马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邵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8万元,庄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2018年以来,杨金凤办理虚开增值税类案件11件26人,基于自己所办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总结,她写下了本门课程的讲稿,希望既能便于理解,又具有实用性。

  

  “这类案件不难,但如果第一次办理就会有点摸不着头脑,我们就是把实际办理中遇到的办案难点进行思考、总结、提炼,希望大家在办理此类案件的时候能摸着石头过河,少走一点弯路。”杨金凤说。

  这也是江苏检察机关开展小课堂“融培训”的真正目的,小切口选题、小范围讲授、小成果展示,促进培训工作新思路、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与业务发展、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的融合发展,努力培养新时代检察“工匠”“大家”。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