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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拟对两名网络犯罪嫌疑人(其中一名在校学生)分别作羁押必要性审查和不起诉处理
2021-09-07 09:21: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2021年8月4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受理了乔某、孙某诣等1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承办检察官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少捕慎诉少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经审查发现本案的18名犯罪嫌疑人中沈某某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张某正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

  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案件公开公正,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海州区检察院于2021年9月2日分别举行了沈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张某正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海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张主持,分别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人员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律师代表、犯罪嫌疑人家属、犯罪嫌疑人就读学校老师等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沈某某、张某正二人所涉及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介绍,2021年3月中旬,沈某某、张某正在都某和孙某诣的安排下提供本人的银行卡、微信收款码和支付宝收款码,主要用于为犯罪团伙收取违法为客户查档支付的费用,后帮助购买虚拟货币并按要求转至查档人员的钱包账户中,并按比例抽成获利。经统计,沈某某、张某正共计为查档人员代收查档金额50余万元,其中沈某某获利1万余元、张某正获利约4000元。

  在对基本案情做介绍之后,承办检察官阐述了因沈某某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已退赃等从宽处罚情节,因此建议变更其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因张某正同样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已退赃等从宽处罚情节,且张某正系上海一学校的在校研究生,检察机关坚持惩治和教育挽救相结合,为依法妥善处理在校学生涉足网络犯罪问题,对于涉网络犯罪的在校学生,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给予其悔过自新、重返校园的机会。

  在对沈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公开听证中,沈某某的父亲表示如对沈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将依法协助公安机关督促沈某某履行好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与会代表发表意见一致同意变更沈某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对张某正拟不起诉的公开听证中,首先由张某正宣读了悔过书,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其希望检察机关可以给其一次机会,让其能够回到学校顺利完成学业,将来回报社会。后张某正的母亲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张某正从轻处理的机会,并将会协助检察机关和学校履行好监督职责。因受疫情影响,张某正学校的王老师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了此次公开听证,王老师表示张某正在校表现一贯良好,如果张某正可以重回校园,将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其完成学业。

  与会代表就检察机关拟对张某正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均表示同意,同时表示作为一名研究生,更应加强对自身的要求,希望可以吸取此次犯罪的教训,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回归校园完成学业,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听证会的最后,唐张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愿与学校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对网络犯罪的学生,加强批评教育和监督管理,促使其深刻认识错误、悔过自新。希望学校持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追求。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少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和最高检、省院关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要求,海州区检察院已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0余人次,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20次,有力地提升了案件质效,用“听得到”、“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效促进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