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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检察院对一非法狩猎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2021-04-24 20:13: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2021年4月21日,海州区检察院对董某非法狩猎拟作不诉处理一案进行公开听证,参加听证的有侦查机关代表、浦南派出所民警张连成、市人大代表、海州区浦西街道党政办主任何海洋、区人大代表、板铺镇党建办科员王蕾、人民监督员、江苏连城律师事务所主任洪立东、坐班律师、江苏同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龚卫明及本案的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同时,还邀请了连云港市滨海生态保护中心海州区工作站主任朱怀富参加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人员介绍董某非法狩猎案的基本情况、法律适用、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法律政策依据,并结合董某的主观故意、认罪认罚态度等情节,提出拟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处理意见。

  与会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和犯罪嫌疑人情况后,积极发表意见,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董某犯罪情节轻微、无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同意检察机关对董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机关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角度出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给个体工商户董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其做法值得肯定。犯罪嫌疑人能主动认罪认罚,具结悔过,并能同意对破坏的生态进行修复,检察机关能从宽处理,具有宽大的为民情怀。”市人大代表何海洋赞成检察机关的决定。

  “民营企业生存发展非常不易,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尤其困难,检察机关能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个体工商户从宽处理,特别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也让我们体会了法律保护与法律服务的力量。希望董某能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引以为戒,增强守法意识,合法依规经营,希望他的水产养殖场能在法律的保护下走得更远。”人民监督员洪立东说。

  “该案做不起诉处理,是对董某犯罪行为的宽大处理,也是体现了检察机关对轻微刑事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执法观念,我非常赞同。”坐班律师龚卫明说。

  最后,董某表示一定好好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以后一定遵纪守法,爱护野生动物,维护社会公益。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