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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检察院出台聘用制人员管理意见强化检察队伍管理
2019-09-16 09:58: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聘用人员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海州区检察院不断规范聘用人员招录、管理,并专门出台了《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聘用制人员管理的意见》,从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激励关心三个方面切实加强聘用人员管理,着力补齐检察队伍管理短板。

  一是优化人事管理,细化责任落实。一是严把“入口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明确采取凡招录聘用人员必须通过公开考试,根据招聘岗位需求,从年龄、专业、学历等方面科学、合理设置具体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健康状况、文化程度、业务能力等方面开展深度考察,实行试用期制度,凡试用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压实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切实做好聘用制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根据办公办案实际,合理统筹安排工作任务,明确编外人员的岗位职责,逐人制订岗位责任清单,并签订相应岗位聘用制人员承诺书,经常性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建立实施“检家”共建方针,用人部门定期开展家访,与聘用制人员家属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对聘用制人员8小时之外监督和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表彰、奖惩、续聘、解聘等挂钩,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成绩突出,表现较好的通知予以奖励,对工作态度消极、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进行批评教育,切实体现奖优罚劣、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培养责任意识。一是政工部门定期研究编外人员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计划,将编外人员纳入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实现政治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等对编外人员“全覆盖”。如组织全体人员赴淮安恩来干部学院参加党性教育培训、三八节组织全体女性干警和聘用人员赴红嫂革命纪念馆参加革命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全员性聘用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以促进平庸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规范已入党编外人员组织生活,注重培养吸收优秀编外人员入党。二是用人部门负责聘用制人员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工作,除组织聘用制人员认真参加全院和部门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外,针对聘用制人员岗位特点、职责要求等开展专门专题教育培训,如对驾驶员等重点岗位,办公室每季度开展道路行车安全、醉驾酒驾警示教育等专项培训,绷紧劳务派遣人员遵纪守法的一根弦。建立结对共建机制,由用人部门正副职负责人分工与聘用制人员结对共建,既把党组关心关爱暖心措施及时传达到位,又加强针对性思想教育引导。

  三是加强激励关心,提升工作动力。待遇上,依法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假期待遇。把全体聘用制人员吸纳为工会会员,使其充分享受与正式干警同等的相关待遇。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优化工资结构,加强绩效考核,适度拉开档差,从待遇上让聘用人员感受到单位的关心、关怀;心理上,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聘用制人员工作成绩及时表扬表彰,选树优秀典型,激发聘用人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对其一般性工作失误及苗头性倾向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避免造成更大的失误和过错。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聘用制人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家中有困难的劳务派遣人员,院领导了解情况后可以去其家中交流访谈,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力所能及的帮助其度过难关,帮助大家解决后顾之忧。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