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隐瞒毒资来源和性质,将毒资先通过他人微信收款,再由他人扫描收款码转至自己女友账户, 最后转至本人微信账户进行资金混同后消费使用。 近日, 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自洗钱” 案件的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同时,对同案两名“他洗钱”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10月的一天,小美(化名)在某KTV上班时遇到几名山东男子询问哪里可以买毒品。小美同意帮忙联系看看。几经周转,小美联系上了毒贩王晓(化名)。通过牵线搭桥,王晓、小美与对方约定在某隐蔽的巷子里进行交易。 不过对方在付钱的时候发现身上现金不足, 还有一部分钱想微信支付。
一开始王晓并不同意, 并指使对方到水果店兑换现金, 但对方兑换现金未果后,王晓只能作罢。于是王晓就让在场的小美通过微信收款码收取对方的余款, 然后由小美继续扫描王晓手机上提供的一个微信收款码。 而王晓手机上的这个收款码并非其本人收款码, 而是王晓女友的。交易结束没多久,王晓就将这笔款项转至其本人微信账户进行资金混同后消费使用。
干了不止一次。今年1月份,有人联系王晓购买毒品, 为了隐瞒毒资来源和性质,这次王晓便提出有偿使用刘成(化名)的微信二维码进行收款。刘成同意后,安排其女朋友提供微信收款码给王晓,待刘成女友收到钱以后, 刘成又将这笔钱转到了自己的微信账户, 并从中扣留了130元后才将剩余钱款转给了王晓。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开展侦查。今年3月11日, 公安机关将王晓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移送海州区检察院提请逮捕。
检察机关经审查, 认为王晓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自洗钱”构成,遂于4月4日依法以王晓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批准逮捕。近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以王晓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提起公诉。而对小美和刘成二人,为王晓“洗白”毒资提供微信收款码,是典型的“他洗钱”行为,最终,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小美、刘成以洗钱罪提起公诉。检察官提醒:2021年3月1日生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将“自洗钱”入罪。为掩饰、隐瞒毒资的来源和性质,通过使用他人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方式逃避公安机关侦查, 企图将毒资“洗白”的行为都将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同时远离洗钱陷阱,切勿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