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二季度,海州区检察院各项业务数据汇总情况如下:
一是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2019年4至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50件228人,同比件数上升4.90%、人数上升3.17%。依法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25件171人,同比件数上升5.93%、人数上升10.32%。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236件264人,同比分别上升34.86%、上升18.92%。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人,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同比上升57.14%。
二是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持续加大。2019年4至6月,共批捕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12人,起诉9人,同比分别上升33.33%、下降72.73%。其中,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0人,起诉3人,同比分别下降100.00%、上升300.00%。
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0人,起诉0人。
三是精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19年4至6月,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1件,同比下降71.79%。提出抗诉0件,同比持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同比上升200.00%。法院同期采纳2件,采纳率为100%,同比增加2个百分点。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件,同比下降71.43%,已采纳2件,采纳率为100%。
四是依法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2019年4至6月,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2人,不起诉未成年人3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7人,起诉6人,同比分别下降22.22%、下降14.29%。对于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0人,起诉0人,同比分别持平。
五是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2019年4至6月,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41件,围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开展司法救助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