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季度,海州区检察院各项业务数据汇总情况如下:
一是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2019年1至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92件123人,同比件数下降44.58%、人数下降37.56%。依法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66件93人,同比件数下降45.00%、人数下降30.08%。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134件221人,同比分别下降31.63%、下降6.36%。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9人,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同比上升26.67%。
二是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持续加大。2019年1至3月,共批捕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4人,起诉17人,同比分别下降20.00%、上升466.67%。其中,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人,起诉0人,同比分别持平。
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0人,起诉12人。
三是精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19年1至3月,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6件,同比上升590.91%。提出抗诉0件,同比持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采纳0件,采纳率为0,同比增加0个百分点。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7件,同比上升1600.00%,已采纳17件,采纳率为100%。
四是依法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2019年1至3月,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1人,不起诉未成年人4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6人,起诉9人,同比分别上升200.00%、下降35.71%。对于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0人,起诉0人,同比分别持平。
五是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2019年1至3月,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69件,围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开展司法救助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