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是推进国家“十三五”战略规划的重要时期,也是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海州检察事业健康、协调和快速发展,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统筹协调推进,实现更高目标,全面贯彻实施高检院、省院《“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和全国十四检、全省十七检、全市检察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更好地服务海州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各级政法、检察特别是全国“十四检”、全省“十七检”会议精神,以 “团结奋进、务实高效、公正廉洁、勇争一流”精神为引领,按照“率先、领先、提质、增效、创新、创优”的指导思想、“全面发展、全面提升”的基本要求和“争当全市排头兵、争创全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院”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三大建设”总任务,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履职尽责、服务保障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基础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补齐发展短板,破解发展难题,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努力开创海州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聚一高”新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州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
2.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问题必须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3.坚持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4.坚持立检为公,恪守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检察工作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5.坚持上级领导,推进检察一体。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积极争取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指导、关心和支持,形成上下一体、检令畅通、指挥有力的检察一体化工作体制。
6.坚持宪法定位,加强自身建设。正确把握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立身之本、自身监督是检察工作发展之基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权力观。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7.坚持解放思想,大兴求真务实。自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解决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观念和做法,不断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把求真务实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营造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
8.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全面发展。运用全面、联系、发展的观点,总揽检察工作全局,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促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全面、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9.紧扣法律监督职能的全面正确履行,努力实现六大发展目标:
——履职尽责、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司法规范化和公信力建设向纵深发展。
——检察改革和创新创优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科技强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明显增强。
——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显著提高。
——检务保障工作更加有力、检察文化建设更富特色。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力服务保障工作大局,全面加强业务建设
10.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坚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主动适应深化改革新要求,围绕供给侧结构改革、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等重点,及时出台服务保障的意见,不断调整和深化服务保障的措施,通过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设立检察工作站、建立检察官联络群众制度 、签署共建协议、开展专项行动等有效形式,延伸检察触角、联系人民群众、服务工作大局。着力在精准服务、补齐工作短板,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方法和注重效果、改善民生福祉三方面下功夫。
11.加强刑事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批捕、起诉工作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邪教组织、涉黑涉恶和“两抢一盗”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重点在稳、准、狠和严、快、实上下功夫,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国家刑事司法政策,落实严格、规范、文明、保护等先进的现代司法理念,积极探索符合海州地区刑事案件特点和规律的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化各类严打专项行动,深化社会治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形成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切实注重办案质量,通过强化案件审核把关、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确保不发生责任性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无罪判决案件,各项办案指标位于全市条线领先位置。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开展繁简分流工作模式,积极适应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次诉讼体系需要,形成简易案件效率导向、疑难案件精准导向、敏感案件效果导向的公诉模式,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重案特办,同时不断强化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加快建立各类信息化平台,积极运用远程视频系统提讯、出庭。
12.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准确把握未成人司法规律和发展方向,以专业化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以社会化配套体系为支撑,紧密结合辖区和本院实际,不断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积极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少捕、慎捕、少监禁”的原则,依法惩处涉及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同时坚持“教育、感化、帮教、挽救”的方针,不断健全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跟踪帮教机制,严格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程序和制度,强化感化教育效果。积极探索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助办理机制,破解流动未成年人帮教难题。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协调发展、紧密衔接。健全与综治、共青团、妇联、民政学校、社区等相关部门的联席配合机制,促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机制和措施,做好日常工作台账的收集与整理,加强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宣传,积极打造本院“青春护航”工作室和“木兰花开” 未检宣传工作品牌,建成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基地,努力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13.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平安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形成以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侦监部门牵头抓、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在平安法治创建工作中彰显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在平安法治创建评比表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社会治理创新中有所作为。
14.完善派出检察室建设。切实凸显派出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发挥其在对基层司法行政执法单位实施法律监督、接受和办理各类群众诉求、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面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做好惩治和预防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努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不断加大对派驻检察室在人、财、物以及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为其正确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不断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加强与基层政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为正确有效履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结合所在辖区的工作实际,按照各具特色、各显其能的建设方针,积极打造以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为特色的花果山检察室、以服务城市建设为特色的板浦检察室、以护航企业创新发展为特色的浦南检察室工作品牌。加强调研,不断促进检察工作触角延伸,逐步形成以派驻检察室为主体、以检察工作站等为补充的派出工作网格化管理布局,力争新增检察室和服务站点5个。
15.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不断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信访接待、检调对接、风险评估、举报管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各项控申检察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难题,及时化解各类信访积案,切实发挥控申检察职能作用。加强人员配置和科学管理,积极推进控申检察工作创新,深化“文明接待窗口”建设,强化工作台账资料积累,不断提高控申检察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努力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接待室。
16.强化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以智慧侦查理念为引领,以推进侦查装备现代化、侦查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侦查一体化”、“全院一盘棋”为保障,扎实推进侦查工作转型升级,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确保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力度不减、劲头不松、节奏不变,始终保持全市条线领头羊位置。确保反贪每年立案数不低于22件、反渎7件,侦查终结率不低于100%,杜绝无罪判决案件,每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不少于200万元。切实加强侦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案件线索摸排、案件初查、侦查预审、突破案件、证据收集和文书制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加强对侦查管理工作的研究,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上下一体、通盘规划、指挥有方、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良好工作机制。切实强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杜绝各类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坚决拥护和贯彻党中央决定,根据上级部署和安排,改革前期确保依法继续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改革启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衔接。
17.强化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预防。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点与规律的把握和研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预防调查、犯罪分析、行贿查询、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预防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不断健全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领导决策机制、日常教育机制、督促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党委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格局的健全与完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积极探索服务非公企业发展的途径和方式,不断巩固本院在预防调查、典型案例剖析方面的特色和亮点,向更高层次上总结推广本院先进经验。加强与内设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紧紧依托本院预防警示教育基地、法制宣讲团等平台和载体,进一步扩大预防职务犯罪覆盖面。及时充实、更新和完善基地展示内容和形式,努力争创全国示范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调动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法制宣传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法制宣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法制宣讲质效的评价与考核。
18.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突出重点、依法监督、注重协调、有节制、讲方式、重成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首先不断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和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从源头上提高报捕案件质量,推动建立新型良性互动检警关系。其次,在注重协调配合的同时,时刻把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配合不忘监督,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通过建立完善和深度应用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适时开展各类专项监督行动、落实介入职务犯罪案件监督有关规定等多种形式,确保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类监督工作指标位于全市条线领先位置。积极探索以刑事拘留为重点的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制度。继续完善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机制,选择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刑事案件高发区等重点领域的公安派出所探索设立驻所检察室或派驻专人开展监督工作,力争新增派出站点3个。借力科技手段,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破解侦查监督工作“知情难、核实难、纠正难、效率低”问题。坚持敢抗与抗准、抗轻与抗重并举的原则,积极运用抗诉手段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尤其要把监督纠正个案问题与保证法律统一正确适用、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监督纠正与查处司法腐败等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的水平和效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19.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认真践行“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时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理念,通过发现违法、纠正违法、建立预防机制,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创新发展。尤其要针对辖区实际,加强与社区、司法所等密切联系,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以刑事执行业务进入统一业务系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范围,建立日常化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刑事执行监督的实效。
20.积极构建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积极争取上级院政策扶持,切实加强内设职能部门联动配合,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不断强化监督保障措施,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努力构建科学协调发展的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确保抗诉数、再审检察建议数、各监督门类检察建议数,以及相应案件采纳数、改判数等核心业务数据位于全市条线领先位置。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非公企业利益和“三农”权益案件,以及违法调解、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活动,注意发现和严肃查办隐藏在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
21.积极探索对行政执法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高检院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精神,先学先试,多措并举,全面铺开对行政执法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积极借鉴兄弟县区院先进经验和做法,以区人大专题视察为契机,通过督促履职、纠正违法、结对共建等方式,不断探索、总结和积累经验,努力形成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又具有本地鲜明特色的工作模式。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公益保护工作。发挥院行政执法监督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努力在行政执法和行政违法监督实践探索方面,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可复制的先进经验。
(二)坚持以司法规范化为主线,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
22.突出加强司法办案规范。认真梳理和查摆近年来在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现象,对一些突出问题,积极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严格执行上级院关于司法办案的各项规定,不断建立健全办案各项机制规范。进一步发挥案管部门的统一受理、流程监控、综合协调、案件评查方面的职能作用,实现对案件质量、办案流程、工作规范的统一监管和综合考评。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和严格查处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组织专门人员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的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司法办案工作流程、工作管理制度、违法行使职权纠正记录通报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将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23、深入推进检察事务管理规范化。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尤其要深入调研和积极应对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事务管理的新变化,强化对司法行政人员的配置与管理,发挥其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人、财、物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政工、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委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着力在知人、选人、用人、育人、管人上下功夫,不断健全检察人员基本信息(个性特点、爱好专长、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工作绩效、廉洁自律等各类别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了解干警思想动态,从而有针对性抓好队伍管理;进一步发挥办公室、研究室等综合办事机构的作用,加强公文的流转与管理,健全严格高效的办事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办事程序,从保证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从推进检察事务专业化规范化的角度全面提升办公、办文、办会、办事的水平;进一步发挥行装、技术等职能部门作用,大力加强计财装备、公务用车、环境卫生、食堂、安保、技术服务等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专门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无真空、无死角;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综合事务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无纸化办公,大力推广移动互联网办公技术的应用,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24、不断强化便民利民措施规范化。加强检察机关办公室、案管、控申、预防等接待窗口建设,不断提升接待窗口的软硬件环境,加强接待窗口工作人员专门培训,强化接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出台《检察人员礼仪规范》,从言谈、举止、着装、服务、时效等各方面予以严格规范,深入开展省级、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升服务窗口的对外形象。适应时代和发展需要,将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从实体向网络转变,从线下移到线上,不断搭建各类网络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科学信息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服务。
(三)坚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
25.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结合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发展导向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在我院落地生根。坚决拥护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进一步提高干警对检察机关地位和职能作用的认识,确保改革前始终保持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和规模。在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员额制检察官的基础上,加强对人员分类管理的探索与实践,进一步厘清和完善员额制检察官的职责权力清单和绩效管理考核等配套措施、机制,进一步强化和调动检辅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建立健全办案组织体系,为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积累经验。注意学习和借鉴试点地区检察院关于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实践情况,进一步摸清人员、工作底数,确保届时改革启动时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衔接。
26.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按照高检院关于推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部署和省院要做改革先行者的具体要求,围绕监督、怎样监督与怎样加强自身监督重点,不断推进完善检察监督职能体系建设。重点就是通过不断完善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包括侦查监督、公诉、未检、刑事审判与执行)、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机制、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和行政违法监督工作机制、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案件监管工作机制、派出检察工作机制、检务保障机制等,有效监督侦查权、审判权、刑事执行权,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人权,构建新型的检警、检法、检律关系。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特约检察员制度改革,不断加强与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工作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有效行使。
27.开展特色品牌创建工作。坚持争先意识、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努力从构建理念体系、配置人力资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日常管理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走出一条具有海州检察特色的创先争优之路。坚持争先意识,要求全体干警要有强烈的“强海检”意识,做到谋划和部署工作时刻注意与海州检察的地位、作用、优势和条件相适应相匹配,确保各项工作争先、领先、率先;坚持创新意识,要求全体干警要有革故鼎新的思维、创新发展的勇气和敢于担当的魄力,使海州检察新思维、新方法、新举措、新机制、新成效不断涌现,多创唯一、善创唯一,推动海州检察“蝶化”、“嬗变”;坚持品牌意识,要求每个部门善于把握检察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盲点,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不断培育自己的特色亮点工作,形成“一科(室)一品、一院多品”的良好局面,从而以一大批特色亮点工作的涌现来促进海州检察整体工作的创新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
(四)坚持以强化科技运用为重点,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
28.加强对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组织领导。要按照高检院的要求特别是省院的具体部署,高度重视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建设目标,搭建项目框架,加快开发应用,形成整体合力,加快提升我院信息化建设“建、管、用”的层次和水平,全面推进信息感知、信息传输、信息服务、信息应用、信息管理五大“智慧检务”应用体系建设,为办公办案提供有力支撑,确保省院提出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358”战略在我院顺利推进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等信息化建设等专门组织,形成有领导、有部署、有落实、有督查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科技强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有的放矢、规范有序推进,避免和摈弃随心所欲、仓促应付、被动落实的不利做法。要以创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为契机和抓手,按照“吃透上级精神,摸清干警急需,坚持规划引领,实现项目具体,装备切实管用,力戒重复浪费”的原则、精神,全面规划和部署我院网络安全、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工作,用创建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我院网络安全、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工作的成效。
29.加强科技装备投入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要将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费用纳入年度工作预算,每年根据需要购置一批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清理淘汰不合时宜影响办公、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科技装备。以建立远程视频提讯和庭审系统,完善机要传输系统、“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侦查指挥中心平台,全面应用移动办公系统,确保统一业务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等顺利运行等为重点,不断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平台建设。
30.提高办案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注重刑事执法办案和诉讼监督工作中的科技运用,加快建成远程视频提讯和庭审系统平台,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运用多媒体示证技术出庭支持公诉,探索运用移动办公办案系统会议室讨论案件。注重职务犯罪办案工作中的科技应用,建设电子取证实验室和司法鉴定中心,依托电子取证、话单分析、测谎仪等新技术和移动检务系统平台,为突破案件提供支持;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切实提升规范司法水平,保障司法办案安全;注意建立办理案件“数据库”,提升发现线索、类案分析、突破案件的智能化水平。注重在其他检察业务工作中的科技应用。充分运用视听技术开展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完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大力加强案件受理查询、行贿档案查询、控告申诉、违法举报投诉等网上便民服务平台系统建设。
31.提高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三级专线网和统一业务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公务员培训系统、移动办公系统等现有系统平台和办公办案软件,实现本院办公办案资料和信息简报的网上传输发布,不断提高网上办公办案自动化水平。充分运用现有现代办公设备,注意开发电脑网络功能的综合运用,不断健全完善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工作机制,提高办公效率,节省办公成本,促进各类案件材料、举报线索、档案资料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通过机要通道系统,实现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机要文件安全保密和自动化传输。按照全省关于加强网站集群建设的部署,进一步完善本院门户网站,实现与全市、全省、全国检察机关以及全省党政系统网站的资源共享,搭建移动信息发布推介平台,进一步扩大海州检察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2.利用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检务公开工作。牢固树立民主、开放、参与的互联网思维,推动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化手段服务检察工作的能力,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司法效能和办案质量,推进检务公开,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牢固树立新媒体意识,着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平台,以看得见的实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正能量。招聘熟悉互联网和影音编辑技术的专业人员,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建立新媒体工作室,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和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媒介,将检察宣传与检务公开、实体公开与网络公开、检务公开与便民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拓展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检察工作的新空间,增进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互动,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
33.强化干警对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的培训和应用。坚持把强化干警科技应用培训作为提高本院科技应用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中之重来抓,由政工、技术部门牵头,按照“定人、定时、定内容、定任务和领导带头”即“四定一带头”的工作方针推进科技信息化应用培训工作。所谓定人就是指开展全员培训、指定专人培训、聘请专家培训,所有在职干警必须拥有计算机一级B以上证书,在全院范围内精心挑选数名熟悉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及同录设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的干警担任信息应用讲解员,开展各类信息技术培训,适时邀请一些专家教授来院传授科技信息知识;所谓定时,就是指利用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干警大会的时机,每周每月要安排专门的科技信息化学习时间;所谓定内容,就是围绕干警渴望和工作急需安排各类专题培训,重点突出网站信息发布、邮箱操作、图片处理、保密知识、幻灯片制作、OFFICE办公、防病毒知识、移动办公管理等内容,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所谓定任务,就是指教育培训起点在学、重点在会、立足点在用,确保每次学习培训必须有计划、有内容、有考核、有效果;所谓领导带头,就是指院领导要带头适应科技信息化的要求,带头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带头学习和使用各类系统软件,带动全院干警深入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本院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五)坚持以提高素质提升形象为关键,着力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
34.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要按照思想建检、政治建检的根本要求,结合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有针对性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人心齐、队伍稳。首先要健全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在载体、时间、内容、方式、次数、效果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切实抓好党组中心组、全院干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各个层次的学习活动;其次在学习内容上要突出党的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新形势下法治理念教育等,确保干警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三要在创新学习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充分利用讨论会、辅导会、专题片、网络技术、知识测试、竞赛演讲、领导带学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增强学习的效果;四要深入抓好上级部署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发力抓作风、严纪律、强制度,使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有质的提升。
35.加强干警司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办案能力,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和根本要求。把强化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司法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制定教育培训专门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各类教育培训措施。鼓励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并将培训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部分干警到先进院学习取经,开阔干警的视野,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把岗位练兵作为提高司法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坚持正确履职与提升能力相结合,按照“用什么、学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分类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干警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干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开展技能竞赛作为提高司法履职能力的重要推手,集中人员和精力,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干警在上级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中拔头筹、获佳绩,同时在全院范围内组织举行各种主题的技能竞赛活动,使干警在在赛中学,在赛中练,以赛促学,以练促学,进一步激发学习和工作的热情。
36.加强业务骨干人员培养。加大人才建设投入,积极营造成长成才环境,大力加强青年干警人才培养,不断培养各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依托团委、妇联和陇海清风法学社等社团组织,建立各类文化体育艺术兴趣小组,组织各类法学和文艺沙龙活动,建立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为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专门进修活动,利用开设主题讲坛、精品课程评比、疑难案例研讨、实施轮岗交流、接待窗口锻炼等方式,不断完善精英人才培养机制,实施领军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努力培养一批在全省全国检察系统有影响的业务专家、专门人才、办案能手和优秀公诉人,到2021年底力争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35名。干警撰写的业务论文和调研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法律核心期刊、法学知名期刊和检察专业报刊的数量明显提升。根据检察工作发展态势,力争招录和培养一批精通知识产权、网络安全、金融证券方面的业务人才和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的司法会计、文书检验、软件应开发、影音编辑等方面的专门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7.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的深入推进,检察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进程也在逐步加快。因此必须将干警职业道德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教育、制度、监督、自律、宣传五措并举,努力在培育职业精神、严格职业准入、强化职业保障、提升职业形象上下功夫,增强干警职业自豪感、荣誉感和使命感,自觉养成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客观公正、理性平和的检察职业品格,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同时要在弘扬家庭美德和践行社会公德方面作表率,不断树立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借鉴先进院经验,加快建成检察职业荣誉档案室。
38.加强检察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的教育、制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精神的落实,把反腐倡廉融入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开展述职述廉述责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完善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形式切实抓好领导班子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同其他目标任务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定期不定期检查全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根据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日记载、周总结、月分析、季讲评、年评比”的工作运行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创新纪律作风教育的形式,通过听报告、放录像、组织参观、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坚持用正面典型引导人,用反面教材警示人,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成立检务督察委员会,大力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对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执法办案、遵章守纪、内务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加强与干警家属亲属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探索家庭助廉、社会促廉新模式,努力纯洁干警的社交圈。加强廉政档案建设,健全对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对违纪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六)坚持以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为抓手,不断推进检务基础保障建设。
39.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案件监督管理是整个检察工作管理的核心,是事关检察事业发展的关键,必须围绕落实案件受理、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信息服务、绩效考评、违法干预六大任务全面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管。坚决摈弃案件监督管理是案管部门单个部门事务的错误观念,既要发挥案管部门专门的统管职能,也要注意发挥业务部门自身、控申检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各类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形成案件监管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的优势,对案件统一受理、办案进度、办案流程、办案质量、结案情况进行宏观调控,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更正;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监督职能,通过聘请案件质量评查员、流程监控员,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工作,对本院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从质量到流程进行全方位监督,撰写各类评查分析报告,提升主动纠错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参谋职能,利用统一受理、管理的优势,及时掌握案件数量变化和发展趋势,撰写综合统计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案管部门协调服务职能,为本院业务部门、综合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准确、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职能,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全面、及时、规范公开的工作要求,从而推动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主动接受社会外部监督。高标准改建赃款证物保管室,建成网上案件监督管理系统。
40.加强司法警察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以及检察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服务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保障办案安全为重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为基础、以转变履职方式为动力,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要切实加强法警编队管理,确保司法警察及时归队,实行集中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培训、统一考核,不断健全履职规范、训练标准、使用规定、出警程序等各项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押解、看守、护卫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同时逐步解决法警人员老龄化、综合素质结构不合理和警用装备落后等问题,加强人员管理,加强素能训练,力争早日进入全省全国司法警察示范编队行列。
41.加强办文办会办事工作。进一步发挥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能,着力提升办文、办会、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确保上下、左右、内外工作的高效畅通和机关整体形象的有效提升。按照“实、细、新”的工作准则,不断加强公文管理,提高公文运转效率,提高文字处理能力,提高以文辅政的水平;秉持“准、严、精”的工作标准,注意协调各方关系,落实好各项会务工作,切实提高办会的质量;落实“快、活、优”的工作要求,不断推进行各项政事务性工作,加强督察督办和综合协调,确保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人员配备,注重学习培训,强化绩效考核,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信息、宣传、调研各项工作在全市条线处于领先位置。
42.加强计财装备工作。按照十三五检察工作规划的部署和有关国家司法体制、财务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与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结合本院人员变化和现实需求,按照“超前、科学、规范、实用”的原则,切实做好本院经费预算、财务管理和装备建设工作。要按照区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和本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经费管理,严格经费支出程序,确保资金科学合理使用,积极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切实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库,明确资产保管、领用、检查、维修、更换制度规范,确保资产设备得到合理利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计财装备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对预算收支情况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予以公开,不断加大财务管理内部监督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公开化、透明化。
4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市院和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关心与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条件,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两房”功能配置,不断改善干警办公办案条件,提高检察专业场馆和公共服务场所建设水平,为推进各项创新创优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提供良好硬件条件,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形象。
44.提高后勤保障水平。要按照“艰苦创业、创新服务、效率优先、质量为本”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食堂餐饮管理、办公用品申领、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后勤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的效能和水平。要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有人管、有规依,到边到位,不留空白。要树立知识后勤、资源后勤、技能后勤和信息后勤的新理念,结合检察机关和本院实际,积极运用新思维新方法解决新形势下后勤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后勤服务机制改革,以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新路子,构建后勤服务社会托管体系,不断理顺检察业务与检察行政、检察事务职能之间的关系,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更加专业化规范化服务。
45.抓好公共关系建设。良好的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是提升检察形象和检察公信力的前提,在新阶段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尤为重要。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创新检务公开载体和平台,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深化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重视检察机关服务群众和司法办案公共区域建设,进一步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功能设置,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遵循司法规律和新闻传播规律,大力加强检察新闻宣传,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传播格局。巩固发展检察日报等检察宣传主阵地,积极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化建设,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传播检察好声音,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生态。进一步加强检察新媒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和联通互动,培育扶植部门自媒体,打造检察新媒体联盟矩阵。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向区委和区人大报告工作。进一步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拓展网上联络平台。畅通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渠道,自觉接受新闻舆论部门监督。健全接受其他政法机关制约机制,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设计。依法接受律师监督,构建新型检律关系。配合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完善特约检察员和检风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考核评价体系。
46.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把文化育检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将传统文化、地域文化与检察文化相融合,通过创建各种文化平台,从理念、行动、环境、制度等多方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的导向、凝聚和激励功能,通过文化建设软实力提高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坚持以“团结奋进、务实高效、公正廉洁、勇争一流”的海检精神为引领,在团结协作、公正司法、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敢于担当、创新创优、立说立行七方面努力发挥领导班子示范作用,切实发挥以部门负责人为主体的中层干部在工作推进和队伍管理上的基层指挥员、宣传员、政工员、战斗员、保障员、监督员作用,在全院上下形成“以积极有为的姿态深化检察改革、以对党忠诚的坚定信念积极服务大局、以实现公平正义的使命担当提升司法办案水平、以创新创优的勇气锐气深入推进信息化改革、以严管厚爱的责任心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以长远发展的理念筑牢检察发展根基”的良好工作格局。“通过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践行海检精神,建立和完善院史荣誉室、法学社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检察文化长廊、文体娱乐中心等方式,激发干警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形成文化育检的浓厚氛围。通过严格考勤制度、规范干警言行、改善服务环境,开展业务大练兵、文化大讲堂、品牌大创建和“职业信仰在基层”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干警的专业素养、职业精神和文化底蕴。通过建立检察职业荣誉室、干警警示教育室,发挥政工、案管、纪检等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检务督察、纪律追究等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干警的管理与监督。通过加强检察宣传、树立公开理念、拓展公开载体、搭建公开平台、强化公开保障、注重公开实效,推动检察宣传和检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整体形象。
五、组织保障
47.提高思想认识。本规划作为组织和动员全体干警推进本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行动纲领,展现了未来五年海州检察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做好未来五年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规划的学习和领会,把全体检察人员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上来。
48.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和推进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专门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规划工作部署的协调推进和督查落实,切实做到领导带头、压实责任、强化指导、营造氛围。
49.完善工作机制。各分管领导、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本院、本部门实际,制定重点突出、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分解方案和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细化任务进度和完成时限,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50.强化督导落实。规划推进落实领导小组、检务督察工作委员会以及相关负有督导检查职能的部门,要建立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和绩效评估,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任务未完成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把贯彻落实规划情况作为对部门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1.营造舆论氛围。规划明确了本院未来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发展愿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本院各项工作科学健康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宣传报道规划的制定完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大力宣传报道贯彻落实规划成效突出的部门、干警和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