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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
2018-06-19 15:04:00  来源:

 

  第一部分  海州检察院概况   

  2014年9月10日因行政区划调整原海州区检察院和原新浦区检察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州区检察院,2015年7月1日合并办公,地点为原新浦区院,即:海州区龙西南路31号。     

  全院现有人员编制156人,共有正式干警142名,其中男干警99名、女干警43名。领导班子成员中党组成员11人、专职委员2人。全院有检委会委员20名,检察员68名、助理检察员16名,书记员17人,法警9人。科级以上干部38名,35周岁以下干警52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38名,其中取得研究生学历的27名。共有政治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研究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案件监督管理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行装科、技术科、法警大队19个内设机构和派驻花果山检察室、派驻板浦检察室、派驻浦南检察室3个派出机构。技侦办公综合楼占地11亩,建筑面积6400余平方米。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该院秉承“敬业、奉献、创新、和谐”的院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团结协作,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实现新作为,充分发挥两院合并“1+1>2”的叠加优势,打造中心城区检察机关新形象。 

  2015年,该院重点工作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以推进依法治区为引领,谋求服务大局新贡献。进一步服务好“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维护好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好平安海州建设;进一步落实好案件分析研判。(二)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展现检察工作新作为。一要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二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三要强化对刑事侦查和诉讼监督;四要深入开展民事行政和刑事执行监督。(三)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推行检察工作新举措。大力深化检务公开;深入推进信访机制改革;积极探索试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主动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四)以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实现队伍能力新提升。推进队伍深度融合;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 

     第二部分 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度部门预算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编制,切实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 收入预算:  2015年度预算收入2161.74万元。 

      2. 支出预算:2015年度预算支出2161.74万元。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9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10万元;从支出用途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96.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工资费用)355.17万元,项目支出510.7万元。 

  3.“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度,海州区检察院“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74.7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15年加大查处各类案件的力度,公车运行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2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8%,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八项”制度的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的方针;因公出国费用支出零万元。 

   详细情况请见2015年度部门收支预算表: 

  1:2015年度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5:2015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2015年度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三部分关于收支预算表的简要说明 

  预算收入主要依靠本级财政拨款。1、基本支出预算2161.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以及离退休人员人工资费用等。另一方面就是日常办公等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的510.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办公设备购置等各项费用的支出。 

  3、“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对此项费用,本年财政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