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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的答复
2019-03-25 10:17: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网友秋凉好个天:人民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复:根据《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第八条 人民监督员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经民主推荐、征得本人同意、考察后确认。

  第十三条 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

  (一)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

  (二)拟撤销案件的;

  (三)拟不起诉的。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以及犯罪嫌疑人死亡的职务犯罪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人民监督员发现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意见:

  (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二)超期羁押的;

  (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

  (四)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

  (五)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第十五条 人民监督员可以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其他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