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海州区检察院特邀23名市、区人大代表对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拟不诉决定进行公开评议。海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人代委主任顾永胜、副主任曹霞、内司委副主任刘照文、海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张、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霍介涛、副检察长宋向华及部分人员共同参加了案件评议。该院还特邀连云港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张强列席评议会。
首先,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和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原因进行了汇报。该案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8月14 日,茆庆辉(男,17岁,汉族,连云港市海州人)受朋友蒋诚(案发时未满15周岁)所托召集人打架,茆庆辉联系汪为祺(另案处理)帮忙,汪为祺纠集了白楷冉(男,17岁,汉族,在校学生,连云港市海州人),又联系纪雨辰让其带人持械去苍梧中学西门帮忙。纪雨辰纠集了姚舜天(另案处理)、韩雨值(男,17岁,汉族,在校学生,连云港市海州人)前往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年路TT酷车联盟店取四根钢管,后带上王若宇(另案处理)一同前往苍梧中学西门。在苍梧中学西门,纪雨辰、王若宇等人持钢管对对方蒋宗霖(另案处理)的朋友王鹏皓进行了恐吓。茆庆辉因与张家铭素有矛盾,在得到汪为祺应允后,与纪雨辰、王若宇、姚舜天、韩雨值、白楷冉等人部分持钢管上前对张家铭进行殴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当日下午,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汇金广场附近,白楷冉赤手、纪雨辰等人持钢管对蒋宗霖的朋友江思源进行了殴打,致江思源轻微伤。海州区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及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对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
人大代表们认真倾听了案件的整体汇报后,纷纷发表意见,认为对该案可以作不起诉,但惩戒和教育必须兼顾。在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要注重维护更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司法机关应该把眼光放长远,未成年人犯罪后的后期帮教工作必须跟上,否则法律的温情只能纵容这个群体挑战法律权威,不能体现出法律对未成年人真正的保护。人代委主任顾永胜指出,检察院开门办案,公开、公正、公平的将处理案件的过程剖析给人大代表看,让代表们更深入的了解检察机关的规范执法、严格办案,形式非常好,希望以后有更多这样的机会。最终,23名人大代表填写了人大代表表决意见书,均表示支持海州区检察院对该案三人作不起诉决定,没有异议。
案件评议结束后,唐张检察长向代表们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一定不会辜负人民的重托,严格规范执法,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始终代表人民的利益,在宽严相济中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