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州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试行)》后,双方即展开工作衔接,近日,运用该调解机制,在海州检察院及司法局共同努力下,成功调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2020年某日,孙某与邻居李某因地界问题发生纠纷,后双方互相推搡,孙某用手将李某拽倒在地,致李某腰部右侧受伤,经鉴定李某为轻伤二级。海州区检察院受理后,依据双方签订的《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试行)》,对该案进行风险评估和基础案情分析,认为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由调解可能性。遂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机制告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即指派有调解经验的专职调解员参与调解。
海州检察院工作人员先从事实角度理清案情,再到法律后果的细致分析,逐步阐述利害关系。司法局工作人员从社情民俗到人情世故,再到邻里关系循循善诱、因势利导,检司双方相互配合,对案件当事人的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案件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并达成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处,是检察机关与司法局协作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的有效尝试,是发挥检察机关借力司法局基层工作基础,充分在化解社会矛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刑事政策,更好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最终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案结事了的价值追求。
即日,海州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孙某作出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