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日上午,海州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在海州区检察院举行《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促进海州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试行)》签约仪式,海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张、海州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亚军出席该仪式。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向华及第五检察部工作人员、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区司法局公律科及行政执法监督科部分工作人员参会。
为充分认识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刑事政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结合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和解工作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案结事了的价值追求,海州区检察院先行先试,尝试依托司法局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司法局基层工作优势,最终达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两项机制。
签约仪式上,唐张检察长对刘亚军局长大力支持检察工作表示感谢,并指出:一要充分发挥好对接机制的作用,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及社会矛盾化解的中心工作,做好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就是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二要在调解具体案例中,注重发挥司法局覆盖区、镇(街)、村三级工作网络优势,整合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社会力量,形成调解合力,打造专属于海州的独特品牌;三要通过该联动机制,加强双方工作联系,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联合调解等多种方式、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有效衔接。
签约仪式上,唐张检察长对刘亚军局长大力支持检察工作表示感谢,并指出:一要充分发挥好对接机制的作用,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及社会矛盾化解的中心工作,做好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就是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二要在调解具体案例中,注重发挥司法局覆盖区、镇(街)、村三级工作网络优势,整合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社会力量,形成调解合力,打造专属于海州的独特品牌;三要通过该联动机制,加强双方工作联系,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联合调解等多种方式、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