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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后,对这个少年进行不起诉“云”宣告……
2020-05-26 18:00: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在我院委托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对你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你能遵守考察规定,积极参与帮教活动,现依法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5月21日下午,在海州区检察院远程宣告室的屏幕上,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的王检察官正在宣布不起诉决定,而被不起诉对象刘达则坐在远隔500公里之外的宣告室内,接受期待已久的不起诉宣布。海州区检察院未检干警、技术干警、至嘉社工事务所社工、刘达的父亲参加了这次特殊的宣布。

  

  刘达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2月22日被移送至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进行审查,松江区检察院认为刘达系初犯,作案时还是未成年在校生,诈骗数额较少,案发后主动退赔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于是在2019年11月,依法对刘达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六个月,但接下来如何对他开展考察却让包检察官犯了难。

  

  5月21日,刘达的考验期届满,但由于疫情尚未结束,而刘达也还在学校就读,海州区检察院与松江区检察院共同商定了远程宣告事宜,为其开展了“云宣告”。通过视频,松江区王检察官对刘达宣布了不起诉的决定,并要求其珍惜机会,做一个懂法、守法、对社会有益的青年。随后,海州区检察院庄检察官、社工代表依法对刘达进行了训诫,刘达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在即将到来的毕业季中好好表现,发挥自己的职业技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