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收官之年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发展任务更加艰巨,行百里者半九十,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我们还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海州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护航脱贫攻坚事业。
一、抓实公益诉讼本职,保障乡镇贫困地区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以推进贫困地区生态司法修复为抓手,针对发生在贫困地区环境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
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的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建议。2019年以来,认真摸排相关线索3条,发出检察建议6份,收回国有土地200余亩,追缴税款42万余元。在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件中,板浦镇政府收到该院的检察建议后,对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对全镇21个行政村居集体土地开展清理治理工作,收回板浦镇西北部新204国道南侧的罗圩村2处约8亩的土地。该院在工作中发现,在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如果多个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职权职能存在交叉情形,往往造成相互推脱的形势。对此,该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按照每个行政机关的不同职责督促多个行政机关共同履职。2019年11月,该院在履职中发现江苏省岗埠农场毗邻沭新河,居住人口2万多人,场域内企业商户较多,因缺乏污水处理设施,大量生活等污水无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不利于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亟待进行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空间治理的重要方面。为促进岗埠农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成完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根据职责不同,该院分别向海州区生态环境局和住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这两个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岗埠农场场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均已得到整改,另对于发现的辖区一家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将产生的废水、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自然环境中,导致环境污染一案,该院向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同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两部门按不同职责范围做好相关工作,并牵头召开了诉前圆桌会议,听取行政机关意见建议,把问题和困难摆上“桌面”,切实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将检察建议落实到实处。
二、发出公益诉讼声音,畅通乡镇贫困地区线索渠道。为了让乡镇贫困地区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该院多措并举,大力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渠道。一是建立一支队伍。在所属辖区各乡镇组建了包括污染多发区群众、社会综治网格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共63名公益损害观察员队伍,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负责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提供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协助、监督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二是搭建信息平台。建成公益诉讼信息中心平台。链接全区国土、环保、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单位平台,以及政府12345、环保263热线,实时了解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和网络舆情信息。开通“公益眼”微信平台。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公益眼”举报平台,鼓励群众“随时拍”“及时传”。2019年以来通过两个平台发现涉及农村地区案件线索16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三是强化公益诉讼法制宣传。该院先后通过拍摄公益诉讼宣传片、法制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扩大检察公益诉讼影响力。今年春节前夕,该院干警主动前往连云港市信访局,为农民工兄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且主动介入信访矛盾较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帮助70余名农民工拿到拖欠的近160万工资。
三、延伸公益诉讼触角,通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该院始终坚持整体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助推脱贫攻坚合力。一是加强内部协作。出台《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助推工作信息的横向交流,形成以第五检察部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作配合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二是建立联络触角延伸机制,打造公益诉讼的前沿阵地。充分发挥三个派驻基层检察室深入基层一线的天然优势,收集乡镇贫困地区涉及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将检察触角延伸到乡、镇、村。三是建立外部机关对接机制。加强与区纪委、监察委的对接联系,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监察职能、行政公益诉讼职能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案件信息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共同打击侵吞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和侵犯扶贫领域国家和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