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7日,海州区检察院组织检委会委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特别邀请人民监督员黄宝军列席。
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凌在检委会专题学习会上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行详细解读,评价指标涵盖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以及立案监督、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所有检察监督方式,共计51组87项,均对评价指标进行分组分项详细讲解,力求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同时通过对指标评价结果的内部分析运用,不断提高决策指导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人民监督员黄宝军全程参与学习,并表示人民监督员通过参与学习能够快速了解对接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进一步知晓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更加明晰了人民监督员职责履行的方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