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违规驾驶“红三机”拉客 遇查冲撞交警获刑六个月
2020-07-30 16:31: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日前,连云港市启动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宣传标语,可谓家喻户晓。然而,总有一些人置若罔闻,违规驾驶非标三轮车拉客,甚至冲撞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近日,经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谭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9年8月30日20时许,谭某像往常一样驾驶“红三机”(非标红色三轮车)到处拉客。当谭某行驶到某小区北门非机动车道时,被身穿制式警服、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陈某某拦了下,要求接受检查。陈某某告知谭某该路段是禁行路段,“红三机”按照规定从早7时至晚10时是不允许在禁行路段通行。为防止车辆逃跑,陈某某将“红三机”车辆钥匙拔了下来,并要求谭某出示证件配合检查。而谭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心知肚明,此刻见到交警要求停车接受检查,慌张不已,一心只想着逃跑,于是趁交警不注意时赶紧拿出自己的备用钥匙,发动电动车就往前行驶,不管不顾,直接顶着车头的陈某某往前开了十几米,最后车子被其他交警和群众拦了下来,而交警陈某某的双腿、膝盖、双手肘等部位均被撞伤,其使用的交警执法警务通也损坏。经鉴定,陈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9年12月6日,公安机关以谭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海州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12月20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谭某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2020年3月9日,在法庭上,检方指控被告人谭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谭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取得受伤警察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理。法院全部采纳检方意见,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