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大决议】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10-25 18:25:00  来源: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唐张 

                                              (20171019) 

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安排,我代表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报告今年以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情况,请审议。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高检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2016922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海州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赋予区检察院以行政执法监督权,并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主体、范围、方式、程序,以及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区检察院自2017年以来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为服务全区发展稳定大局,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统筹部署,确保顺利推进 

  今年初,区检察院党组确立了“构建以传统抗诉办案为中心,以行政执法监督为先导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全面深化民行监督质效,努力争创全国基层院民行检察工作排头兵”的目标,从多方面对民行部门予以倾斜,促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步入快车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后勤保障。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 先后成立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理论研究、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专项工作,以及全区层面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行政执法监督考评和对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专项活动五个领导小组,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落实内外网络配置及其他办公办案设施,明确专人负责。但凡有利于发展民行业务的举措,都努力去尝试;但凡有利于开拓民行业务的设备,都努力去采购;但凡有利于民行工作开展的后勤供给,都努力去保障。今年以来,我院用于民行部门攻坚办案,人员外出学习,及行政执法监督专项开支近二十万元,有力保障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注重沟通协调,理顺工作路径。向区委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协调各监督领域关系,努力构建大监督格局,在辖区全面铺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积极向区人大、区政协进行汇报和通报,主动争取监督和支持;及时向市检察院请示报告,争取业务指导和智力帮扶;强化与区法制、监察,以及环保、安监、质检等行政执法单位的联系沟通,求得共识,争取理解和配合,形成良性互动,实现互惠共赢,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注重与12345政府热线、连云港日报、在海一方论坛等结成共建对子,搞好衔接,拓宽社会认知面,放大效应,树好形象。 

  (三)精心谋划布局,蹄急步稳推进。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运筹帷幄,统揽全局,着眼长效,拟定并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敲定了 “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该实施方案既有长远规划,又有近期目标;既描绘了行政执法监督的美好蓝图和愿景,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段的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系我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总的行动纲领。为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院又对各时段各单项工作作了具体分解,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人,做到职能、人员、流程、质效四到位。为提高执行力,在检察长主持下,先后数十次召开不同层面的推进会,保障工作有条不紊,循序渐进。  

  二、强化调查研判,积极稳妥实施 

  (一)外出学习,借鉴他山之石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先后派出数个工作小组,外出取经,开阔眼界,扩展思维,加快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程。今年3月初,我院与市检察院联合派员先后赴山东德州夏津县检察院、淄博周村区检察院实地考察,学习他们在信息平台搭建和对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经验,不仅对本院工作大有促进,而且将借鉴的经验在《连云港检察》开辟专栏予以推介。之后,又派员到灌云县检察院学习“两法衔接”平台搭建经验。先后分两批派员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轮训,学习新形势下民行检察实务,特别是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技能的淬练,提升了监督能力,为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制度先行,构建监督体系 

      为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印发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信息共享办法》;围绕总的实施方案,搭建信息平台,先后印发了《建设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施意见》、《关于行政执法 

  息共享平台搭建及信息库筹建方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培训方案》等文件。为构建党委主导下的大监督格局,起草了《对行政执法机关目标考核评分意见》及考评组建议名单,将该项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目标考评总盘子。为保证检察建议的硬度,提请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的若干规定》,从立法层面对检察建议进行令状化改造,为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推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健全、完善了内部协作配合、执法部门联动、监督质效保障、考核评价、建档备案审查等相关机制。 

  (三)确立课题,形成良性循环 

  年初,围绕高检院圈定的理论研究方向,由“一把手”亲自参与,积极认领,确立了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搭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行政执法和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监督等几个方面的研究课题。84,举办了行政执法监督专题研讨会,邀请扬州大学、淮海工学院、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的专家、学者、领导,为我院今年确立的七项重点课题进行开题指导。通过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合法性、正当性、可行性、有效性、学术性及发展方向和趋势、监督体系构建、监督边界、范围界定等问题进行研讨论证,厘清监督原则、监督主体、监督边界固守与突破等理论和实践问题,借助高校及专家力量为行政执法监督的科学发展把脉会诊,寻找理论注脚,并在不断研究和升华中指导具体工作,反哺司法实践,形成良性循环。今年来,我院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文章11篇,其中,法律类核心期刊2篇。 

  三、强化平台搭建,推进信息共享 

  年初,确立了“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形成良性运行机制”的创新项目,并拿出了具体举措及推进日程表,确保在年底前正常运行,为深入开展监督工作搭建桥梁,提供不竭案源。 

  (一)研发软件,搭建信息平台 

  在借鉴山东夏津、灌云等地成功经验基础上,与本地技术开发公司合作研发了“行政执法信息共享、行政执法监督互动平台”应用管理软件。该信息平台共分六大功能模块及二级子菜单,功能模块包括: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信息、案件移送反馈、线索接受反馈、电子案卷数据、线上交流沟通。二级子菜单里囊括了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涉及的组织架构、职权清单、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信息等翔实资料。平台的账户管理、权限设置、日常打理和养护均有专业人员负责;平台的网站服务器专门加装安防软件,加筑防火墙,账户密码规则设置复杂,安全级别及保密性能良好。平台性能克服了可视、可查的传统局限性,具有线索和案件移转、反馈,实时互动和共享等优势,在同类平台中处于领先位置。该平台的搭建,整合了现有的信息资源,为各单位之间工作无缝对接和信息全面共享创造了条件,强化了动态合作,实现了互惠共赢。 

  (二)跟踪问效,推进信息录入 

  为保证信息的及时、全面录入,我院强化措施,持续发力, 全面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上线运行。一是召开区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了区检察院前期开展工作的情况,明确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责任人,要求各单位按照《关于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将查处的所有涉嫌犯罪的案件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及各领域、行业执法依据及时、全面录入或上传到系统,以实现网上受理、移送、监督、反馈等程式化作业。二是对本院及各相关单位职能人员组织专题培训,提要求,强技能,并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交流群,通过线上、线下及时解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难题。经过近一周的培训和网络调试,我院信息平台自2017626日起正式启用。三是先后多次召开不同层面的推进会,并会同区法制部门对各单位信息录入和更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信息平台建设不重视、工作任务不落实的单位,通过不同形式予以督促和预警。截至目前,共34个行政执法单位登陆平台录入信息,收到网上及书面报备行政执法依据811条,行政处罚案件69件,行政许可案件90件、移送反馈线索13条,公安机关立案5件,我院立案3件。 

  (三)筹建机房,力求实时监控 

  结合71全面铺开的公益诉讼工作,我院经充分调研和论证,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进行重点监督,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为此,我们筹建了专用机房,完善了相应设施,商请电信部门开辟了专线,目前正在协调几家重点领域和单位接入专线,实现网络端口链接,旨在实时监控其执法讯息,把握工作主动性。 

  四、强化案件办理,提升监督质效 

  (一)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活动,进行重点监督 

  53日至10日,区检察院、监察局、法制办抽调人员组成三个小组,分赴全区环境资源、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4家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梳理执法情况,收集监督线索,解决实际问题,推进依法行政,达到了预期效果。共检查2016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213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其他执法案件36起,翻阅台帐、报表等资料500余份。通过检查,共发现违法违规疏漏监督线索13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份,发现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3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做立案处理;收集执法单位人员配备不足、职责不明晰、执法方式单一、手段疲软、配套硬件设施落后等问题、意见和建议80余条。之后,将执法检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提请引起重视,力求最大限度地解决执法难题,改善执法环境。 

  (二)认真落实领导交办事项,进行个案监督 

  对上级检察院、区人大等有关领导交办的事项,我院均给予足够重视,立足检察职能,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8月中旬,我院接到市检察院要求对宋祥林检察长关注的锦屏镇刘志洲山非法开采突出情况介入监督,跟进督促履职的通知后,立即启动了重大事项应急预案,唐张检察长靠前指挥,分管检察长直接参与, 督促相关部门拿出了整改计划和推进表,并促成在全区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对刘志洲山废弃宕口及周边宕口进行长效整治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在该地块非法开采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后,我院向市检察院报送了专题报告,受到宋祥林检察长、李祥副检察长的好评。 

  (三)多头筛查不当履职线索,进行全面监督 

  认真部署每年一度的民行检察宣传月活动,利用“3.15”、禁毒日、法制宣传日等时机,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新形势下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提升社会认知度。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与市检察院联合聘40名律师和法律工作人员担任两级院民行检察联络员,建立微信群定期进行交流和沟通,研讨疑难法律问题,拓宽不当履职案源渠道。切实增强职业敏感性和主动性,转变等案上门、就案办案的工作模式,通过深挖办案线索价值,办窝案、串案,上门走访和摸排等途径积极发现线索。今年45月份,通过走访法院相关业务部门,了解行政诉讼及行政机关履行判决情况,收集行政执法监督线索5件,其中,对区住建局涉及的一起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调解书案件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同时对该局存在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被该局采纳作了整改。通过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类虚假诉讼案件,发现一名律师涉案,下一步将在该案刑事判决生效后,依法向其主管的司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吊销其执业证书。今年来,共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或督促履职案件线索35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3份,纠正违法或督促整改问题30余项,建章立制40余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督查活动21次。614日,我院向区城管局提出的检察建议荣获全省十大“精品检察建议”。 

  今年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检察实施、部门司职”的监督模式,但由于该项工作起步较晚,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监督理念还不适应,个别人员对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前瞻和创新意识;有的对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定位的认识存在偏差,对监督的范围、重点、方式把握不全面、不准确。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效果与人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力度不够,特别是对行政不作为及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相对薄弱;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在办案系统中均以督促履行职责形式出现,从上到下尚没有纳入单独序列进行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后录入信息不全面,并且尚没有实际应用。四是行政检察队伍素质尚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职能人员配备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五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还面临不少实际困难,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在不断探索中前行;社会认知度不够,个别行政执法单位还不是很支持很配合,甚至带有抵触情绪。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院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且,习近平总书记向党的十九大所作工作报告提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此,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保障监督效果,努力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一,充分发挥“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积极向区委、人大请示汇报,主动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会签规范性文件,组织专项检查等手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促使双边或多边合作,形成监督合力,保持监督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第二,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手段,明确监督重点,将对行政诉讼监督结果等8种诉讼类行政案件和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等4非诉讼类行政案件纳入监督视野,针对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存在的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滥用行政强制措施,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等情形,及时督促其纠正违法,正确履职,依法行政。 

  第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作用,认真梳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存在的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众多不特定人员群体利益的案件线索,若发现损害后果仍持续存在,相关职能部门有不作为、懈怠作为、乱作为情形的,将积极履行诉前程序,仍不见效的,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第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功能作用,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录入相关信息,并滚动更新信息,及时查阅和审查平台信息,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应用率,若发现行政相对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相关部门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行为的,由反渎部门或移送监察部门立案查处;若发现行政执法行为或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的,及时纳入办案系统予以办理,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 

  第五, 充分发挥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关于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的若干规定》,按要求和时限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检察建议及各相关单位的回函;针对不同情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分别采取专题询问、专题会议审议处理意见、专项检查、视察,以及例行年度评议、被建议单位履职评议时专题报告等不同监督方式,通过借助人大、政协、监察、舆论等内外力作用,提升检察建议的硬度,确保检察监督的效果。 

  各位代表,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我们将以此次专题视察为契机,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障检察监督效果,努力为全面推进“强富美高”新海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