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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
2017-01-11 15:38:00  来源: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六)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海州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克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业务工作平稳推进,特色亮点工作凸出显现,检察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为推动和促进海州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责任担当,优化服务方式,全力保障改革发展良好局面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及时出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打击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等多方面健全完善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举措。建立领导项目负责制,班子成员每人对接1-2个重大项目,先后派出20余名干警直接参与全区重大工程、房屋征收、专案办理等工作组,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拓展“检企”共建新载体,设立驻企业检察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更加细致、更加到位、更加高效的检察服务。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周”活动,有效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防御意识。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42件63人,涉案金额达10亿元。

  ——保障民生社会事业。针对社会环境和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公安、环保、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打造“民生检察”品牌。严肃查办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先后查处了涉农领域行受贿案件5件5人,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涉案人员达90余人的销售假药案、“毒豆芽”以及利用工业用盐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严厉打击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刑事犯罪,依法办理涉及土地资源、水源保护等环境污染案件8件12人,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社会风险研判工作。对办理的普通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入调研,总结案件特点,预测发案趋势,提出风险防范对策,形成各类综合性风险研判报告20余份,为党委政府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决策参考。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发案单位排查制度漏洞与廉政风险点,推动相关单位出台多项加强管理的工作制度。积极推行检察建议三级审查制度①,全年围绕政府工程建设、国有资产、专项资金等方面发出检察建议12份,及时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二、坚持宽严相济,强化监督效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通过密切捕诉衔接、检警协作等方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92件761人、审查起诉案件844件132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85件611人,提起公诉716件1027人。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了“1·26”抢劫金店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和妥善处理了何某等10余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闹医”案以及姜某等21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有力提升了打击的震慑力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00件141人,不起诉12件19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筑牢防止冤假错案的机制防线,努力提高监督水平。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共办理立案和侦查监督案件13件、追诉和抗诉案件8件,其中有2件纠正漏诉案件被评为全市“十佳优秀诉讼监督案件”。积极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了案件移送报备、提前介入对接、全程跟踪监督等机制,提高了监督力度和实效。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4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防范与查处工作,成功办理一起诉讼标的达200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和交付执行等监督检察12次,保障了刑罚的正确执行。

  ——切实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研究制定了《诉访分离工作制度》②,准确界定诉与访的区别,引导涉法涉诉信访步入法治轨道。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增强息诉化解工作效果。试行和完善书面告知、承诺制度,规范了信访秩序。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内部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全年共排查、受理涉检信访案件21件,办理申诉案件11件,开展检调对接和刑事和解34件,实现检察环节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期间非正常赴省进京零上访。

  三、坚持惩防并举,转变执法理念,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实现办案资源共享,增强办案合力。共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3件2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7件21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查办科级以上干部4人,立案数额达百万元以上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0余万元。依法查办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维护了司法队伍纯洁。积极开展高效设施渔业补贴专项查办行动,立案查处了原海州区农水局渔政站站长邓某非法套取国家高效设施渔业项目补助资金200余万元的重大滥用职权案。

  ——积极转变职务犯罪侦查理念。以“智慧侦查”为方向,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全年运用信息化侦查设备和软件,辅助办理案件取证工作50余次,增强了情报信息服务侦查的效果。创新建立菜单式初查机制③,提升了办案成功率,获得省院领导充分肯定。构建侦诉一体化模式,重大案件提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监督、规范侦查行为。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区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办案规定,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

  ——全力构建多层次社会化预防体系。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组建法制宣讲团深入基层举办讲座,向全区187个基层党支部免费赠送廉政刊物《清风苑》。利用检企共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42次,3000余人受到教育。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覆盖面,全年提供查询服务1900余次,建议有关单位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7家单位作出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置,促进了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深化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工作,与蔷薇湖工程、环云台山大道建设工程等指挥部签订共建协议,实施督查、宣传同步制度。

  四、践行群众路线,完善工作机制,突出抓好执法为民各项举措

  ——积极推进检务公开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的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检务公开的制度化、效能化和多元化。积极打造“一站两微”工作平台。升级改造检察门户网站,细化和增设检务公开版块,规范完善检民互动平台。拓展检察新媒体,开通海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打造便捷“掌上检察院”。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专题报告工作等活动,组织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参加案例剖析会、涉检信访案件听证会,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全面推进检察宣传,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300余篇,提升海州检察工作的形象。

  ——积极拓宽服务群众新途径。升级改造“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实现了集案件管理、律师接待、控申接访、检调对接和行贿档案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集约化管理、一站式服务。建立社区检察官联络员制度,选派能力强、作风硬的检察干警定点联系社区(村)负责人,全力解答民生诉求。进一步完善派驻检察室、法律服务站的软硬件建设,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扎实开展“四促五帮”联百村和“千名机关志愿者爱心帮扶行动”等活动,累计捐款12万余元,与23户困难家庭建立长期帮扶关系,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主动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未检工作,实行涉罪未成年人诉前引导、案后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7件104人,提供法律援助14件18人。充分发挥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④的作用,深入开展“深化检校共建、打造法治校园”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强化对特殊人群的帮教救助,建立和完善区城管局、锦屏镇泓桥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涉罪外来人员暨涉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⑤基地”。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件3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自身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形象

  ——强化思想政治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选举成立了机关党委,设立8个党支部,促进了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剖析和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班子建设。通过开展 “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电影、聆听专题报告、举办主题演讲等系列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组织开展“检察之星” 评选活动,切实发挥身边模范的激励、引领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法学社等社团大力开展学习、廉政、文体等活动,构建特色检察文化。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创新日常学习培训机制,主动邀请法学专家、媒体记者和上级院业务能手来院举办专题讲座,全年开展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30余次,有针对性地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推进新进人员岗位导师制,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积极参加全市政法系统和上级检察院举办的各类业务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加大培养和引进高素质检察人才的力度,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96%,其中硕士研究生达27人,优化了队伍结构。

  ——强化执法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修订编印《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建立规范有序权责清晰的制度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指纹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引进 “网络管理专家”软件,为公务车辆安装卫星定位指挥系统,促进队伍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构建立体、动态的案件监管体系,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各位代表,2014年是海州区检察院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原海州区院、新浦区院的合并工作,实现了资源、队伍、业务全面整合。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省级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有21个集体47人次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其中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职能履行还不够,业务工作亮点还不多,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还不强,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还不深,基础保障水平还不高等方面。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决定,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为今后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2015年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按照区委“稳中求进、稳中提质”的总基调,以保障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职能履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从严治检,全力争当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排头兵,为加快建设繁荣美丽海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贴近中心,全力谋求服务大局新业绩。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建设“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积极探索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渠道和办法,在策应改革发展、推进转型升级中主动作为、有效作为。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活动的监督。同时,积极依托执法办案,深刻剖析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从法治视角提出对策建议,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区发展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全力营造清明政务新环境。始终保持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侦查一体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推动新形势下办案理念、办案技术和办案方式的改进优化,加快职务犯罪侦查转型升级,实现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安全”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深化惩防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源头预防,继续深化重点预防,注重开展特色预防,突出抓好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和同步预防,努力提高预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更加注重强化监督,全力书写公平正义新篇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体系,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始终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作为诉讼监督的重点,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说理机制等作用,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四是更加注重创新争优,全力提升社会治理新水平。坚持以改革求发展,以创新求进步,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坚持高点定位、科学务实,以单项检察工作创亮点,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两法衔接”等机制建设,深化检务公开改革,提高检察工作效能和活力。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完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功能,实现履行检察职能和解决群众诉求的有机统一。扎实推动检调对接工作创新发展,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是更加注重固本强基,全力塑造检察干警新形象。大力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坚守检察职业道德。积极推进全员培训、分级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干警业务素质。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检各项制度,切实加大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力度,确保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建立健全与社会各界常态化联络机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承载着新的任务蕴含着新的希望。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的决议,进一步振奋精神,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海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①检察建议三级审查制度。承办人将认为有必要发送检察建议的相关情况、理由、取得预期目标等形成报告,提交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移送案管部门进行形式和实体审查。案管部门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报送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后,由案管部门提交院办公室统一发文。

  ②诉访分离工作制度。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和上级院关于涉检信访工作改革的要求而研究出台的一项工作制度。是指依据受案范围准确界定诉与访的区别,确定管辖单位。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诉类”和“访类”信访事项移送有关部门。

  ③菜单式初查机制。即通过数据表格将初查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按流程细化,重点工作则列出任务和时间控制表,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办案人身上。其实质就在注重细节、立足专业、科学量化的基础上落实办案责任,将办案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力争办案效果最佳。

  ④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由原新浦区检察院于2012年10月牵头我市11所高校共同建立,设在区检察院派驻花果山检察室。中心成立以来,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各方建立工作网络,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大学生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促进了平安法制校园建设。

  ⑤观护教育。是指检察机关为依法保护涉罪人员诉讼权利,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与其他政法机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社会力量密切配合,建立基地,对涉嫌犯罪但无羁押必要性的青少年和外来人员,在诉讼期间组织开展教育考察、心理矫治、公益活动、技能培训等工作,并为刑事司法处理提供意见。

  编辑:杨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