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意识形态工作,近日,海州区检察院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立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相关文件。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翠英汇报了海州区检察院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张立检察长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好政治建设。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复杂形势,高度警惕、密切关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把“稳”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落实好“稳就是成绩、稳就是胜利”的要求,无论是检察办案、信访接待还是日常工作,都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是切实担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探索运用法治手段治理道德领域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三是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举措。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队伍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始终扎实贯彻落实好。发挥好“守望正义”“朐风海韵”等五支习近平法治思想“轻骑兵”的作用,在检察办案中学习践行传播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做大做强检察宣传,积极引导社会主流舆论。强化阵地建设管理,确保自有媒体不发生意识形态问题。充分发挥群团协会作用,打造过硬意识形态工作队伍。